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干什么的
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
具有如下特征: ;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董事会的职责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
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
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
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1、负责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集团公司是由公司本体分公司、子公司等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可能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可能上市交易,也可能不上市交易;
而上市公司必然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其股份必然是上市交易的。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
可以是几个小单位或公司合并起来,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国家形成的团体。
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当然,鉴于各地规定不同,此条件有所变动。
目前所知集团最低标准是: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实收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2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为何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有的没有而只有董事?
楼上的解释不对,“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二者的法律意义完全不同。
“法人”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具备法律意义上的人格的人,所以叫“法人”;
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自然人,是指有自然生命的人。
而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那个“人”,一般是董事长,也可能是总经理。
楼主的问题实际上是提到了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一般是指股东较少、规模也较小的公司,可以只设执行董事,但法定代表人是必须有的。
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是怎么回事?
所谓独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也有观点认为,独立董事应该界定为只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独立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在欧美发达国家,独立董事可以监督上市公司的任何决策,保护中小型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嘛......就一摆设!
四、什么样的公司才能设置董事会?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多或者规模较大,可以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由此可见,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股东人数的多少或者规模大小,对未来的经营并无任何影响。
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是从股东中选么?
不是的,董事是股东会选举的,理论上可以是任何人(有违法情况的和未成年的除外),程序上说, 由股东推荐几个候选人,然后开会选举。
监事,同上,但是不能是公司财务主管,当然,董事也不能兼任监事。
如果是多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的话,我记得要有1/3的职工监事,职工监事要开员工大会推选。
股份公司同上,上市公司就复杂了,这里不说了。
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干什么的
公司的管理机构。
七、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有什么关系
股东会 《公司法》第37-44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规定;
第99-108条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62条) 国有独资公司也不设董事会。
2.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公司法》第45-49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董事设立及职权的规定;
109-117是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51条)
八、为何有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法人,有的没有而只有董事?
楼上的解释不对,“法人”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二者的法律意义完全不同。
“法人”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具备法律意义上的人格的人,所以叫“法人”;
与其相对应的概念是自然人,是指有自然生命的人。
而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那个“人”,一般是董事长,也可能是总经理。
楼主的问题实际上是提到了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一般是指股东较少、规模也较小的公司,可以只设执行董事,但法定代表人是必须有的。
九、什么样的公司才能设置董事会?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董事会。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多或者规模较大,可以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由此可见,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股东人数的多少或者规模大小,对未来的经营并无任何影响。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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