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领导干部炒股规定,炒股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党政人员炒股 这7类行为必须禁止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股票推荐是否犯法?
其实你这种情况是国家不允许的,一旦你推荐的股票使你的投资者损失严重,结果就会很麻烦,但是我们国家还客观的纯在法律不健全,就好比银广夏事件,一般情况下没事的!毕竟赚钱都乐嘛!

三、都说操纵股价犯法,那么如何操盘手不操纵股价干什么呢?这一条法律不是有矛盾吗?求解
楼主是断章取义.所谓的操纵股价犯罪是指,机构一般控制N个股票帐户,操纵股价其实就是庄家通过对倒形式,自己卖给自己的打压行为或者自己高位挂单自己高位买进的拉升行为。
即是亏公家的钱,赚给自己.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的基金经理那么有钱,但基金的投资者却亏得很惨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党员领导干部炒股规定,炒股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五、现在有关于中国股市相关的法律条例一共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此外还有,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 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6号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第12号 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3号、第5-8号、第10-13号、第15号 可见其层级差别也比较大,既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也有证监会的部门规定,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还有证监会的临时通知,如果法律层级仅仅包括法律和法规,甚至包括规章,这些法律远远不能规范公司上市、增发等的操作,因此,还需要及时关注证监会网站的证监会令、公告等最新的信息

六、关于股票交易有些什么法律法规啊?
我国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基本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等;
行业规章主要包括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机构制定的规则、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和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七、股票我国《刑法》规定的证券犯罪行为有哪些
《刑法》规定了有五种:1)内幕交易罪、2)泄露内幕信息罪、3)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4)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5)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八、股票有哪些法律特征
1. 股票有哪些特征? 1、无期性。
股票是一种没有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者人一旦认购了股票之后,就不能向股份公司要求退股,只能在股票市场上进行转让。
而且只要股份公司还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有效,股份公司没有偿还投资人投资的义务。
2、权责性。
股东凭其特衣的股票,享有其股份数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
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收益。
责任主要是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承担责任,责任的限度为其认购股票的全部的投资额。
3、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是指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股票持有人可以通过股票的转让随时收回自己的投资额,提高了股票的变现能力。
4、风险性。
任何一项投资的风险和收益都是并存的,股票的风险主要来源于股票价格的波动,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股票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

九、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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