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的起拍价还能改吗?
这是现今拍卖活动当中比较常见,有一处要先说明下:起拍价不一定是保留价。
保留价是委托人给拍卖人的委托价,比如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拍一字画,保留价10万,在拍卖时拍卖人定的起拍价是12万。
拍卖过程中,竞价甚至可以低于起拍价,但是不能低于保留价。
如果流标,拍卖标的没卖出去,委托人可变更降低保留价。
因为拍卖的竞价方式有两种,所以法律中说“未达到保留价的,该应价无效。
” 委托人可变更降低保留价,这是委托人的民事自主行为,法律没有规定一般的自由委托拍卖可降多少,一切由委托人做主。
但是,一些特殊的拍卖,比如强制拍卖、国资股权拍卖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流拍三次就要进行变卖,一次降价幅度10%-20%等等不一而足。
二、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三次流拍后的问题?
变卖价格一般不低于评估价格的一半。
变卖不成的,交申请执行人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
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
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
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适用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三、股票竞价是怎么操作,怎么运行的,难道是购买人说,我出多少,像拍卖一样?
股票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
集合竞价的操作和你买卖股票的操作基本相同,只是申报时间为每交易日的9:15——9:25(停牌除外),可以在交易机器上打价格,和平时打单一样。
从9:30分开始,就是连续竞价了。
一切便又按照常规开始了。
股市中撮合规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在相同的价格就按时间优先,新手炒股最好还是用个模拟炒股系统的去学习一下,不明白时可用模拟软件里面的模拟资金去试着操作一次就能明白,我刚入门那会也一直都是用牛股宝模拟软件这样操作,一般都能解决问题,你可以去试试,祝你投资愉快!
四、如果股东股权质押爆仓了,怎么办
依照我国《担保法》第71条2款之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
但由于股权质权的物的特殊性,因而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1、股权质权的实现,其结果是发生股权的转让。
所以出质股权的处分必须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
对以出资为质权标的物的,可以折价归质权人所有,也可以变卖或拍卖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
2、以出资出质的,在折价、变卖、拍卖时,应通知公司,由公司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可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
4、对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投资者的股权出质的,其股权质权实现时,必须经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5、受出质权担保的债权期满前,公司破产的,质权人可对该出质股权分得的公司剩余财产以折价、变卖、拍卖的方式实现其质权。
扩展资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
具体而言,新规将对“融资门槛、资金用途、质押集中度、质押率”等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且停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首次融资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后续每笔不得低于50万);
2、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并专户管理,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
3、严控股票质押集中度(单只股票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且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接受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得超过30%、15%);
4、限制质押率,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
参考资料 百科-股权质押
五、法院执行拍卖三次流标怎么办?如果没人买是第二年再拍卖,还是以物抵债?如果三次流标价高于执行金额时怎
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强制拍卖是有法规约束的,法院及拍卖行都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这个司法解释,你所问的问题,这个司法解释中均有明确说明。
流拍后,人民法院不能直接降价20%拍卖,再次拍卖必须在有新裁定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个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 关于降低保留价,这个司法解释的第八条规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六、请问买的股票挂牌了要怎么处理?
是停牌吧,只好拿着了。
七、法院拍卖次数多达6次 拍卖 这是合法的吗?
1、肯定是不合法的。
法院的司法拍卖最多三次,若流标,其后可以进行变卖。
2、如果是进行了多达6次的“拍卖”,其处置资产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其处置结果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3、拍卖协议书上的房屋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符,是有多种情况的,比如,房产证上的是老地址,而拍卖时是以房屋所在的新地址来记录的以便拍卖成交后的产权办理。
这样的情况,是不可以认定无效的。
一般情况下,拍卖行是不大可能把地址搞错的。
4、以上俩情况,如拍卖无效,是否可以归还房屋,还是要看法院的具体处理。
不可一概而论。
八、股票如果进三板了,该怎么办啊?
三板的股票只能去有三板行情的证券公司交易.比如:广发.申银万国你可以带好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本人去现在一直交易的证券公司.叫他打个证明(对帐单)。
然后就去广发或者申银万国交易了看行情你可以下载叫钱龙的行情软件.进去按7券商消息.然后按4公告里面就可以找到.可以卖掉.
九、第3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
人民法院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
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
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
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
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拍卖应当先期公告。
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
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拍卖公告的范围及媒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确定。
拍卖财产具有专业属性的,应当同时在专业性报纸上进行公告。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如果像你据说,法院拍卖时未公示、拍卖后也未告知你拍卖结果,很显然法院的拍卖是有问题的。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拍卖三次了怎么办.pdf《股票上市前期筹划要多久》《今天买的股票多久才能卖》《股票要多久才能学会》《一般开盘多久可以买股票》下载:股票拍卖三次了怎么办.doc更多关于《股票拍卖三次了怎么办》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52072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