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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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质押股票钱用在哪里--股权质押的自己干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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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股权质押需要在质押股权地方工商局吗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办理股权质押需要在质押股权地方工商局吗


二、大股东三番五次质押股票的钱到底干什么去了

用于股权所属的该公司,也可以用于股东自身、或者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一般公告只有质押数量和资金方,动机只是某股东拿到了一笔钱,至于他干什么你想通过公告就查出来。
最靠谱的调查办法就是查这个股东最近有什么动作,为什么这个时候要用钱。
是股东,不是上市公司。

大股东三番五次质押股票的钱到底干什么去了


三、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权

展开全部股权质押是将自己手中的股份质押出去,然后融到资金,类似于抵押贷款,只是标的物不同。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 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权


四、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质押是指经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缴付出资的投资者依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质押合同将其已缴付出资部分形成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
在质押期间,出质投资者作为企业投资者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投资者企业其他投资者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
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办理股权质押手续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如向本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设定质权,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出质的,应向质权人转移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占有。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78条第3款) 显然,对于有限公司来说,股权质押既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也不属于备案事项的范围,因此无需办理备案登记。
质押合同并非要式合同,工商登记不是质押合同生效的要件,质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商部门不需要出具生效证明文件。
二、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担保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三、上市公司国有股出质的特殊规定。
从质押的程序来说,首先,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以国有股进行质押,必须事先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明确资金用途,制订还款计划,并经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其次,以国有股质押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在质押协议签订后,按照财务隶属关系报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最后,根据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按照规定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国有股质押登记手续。
从质押的目的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
从质押股份的数量上来说,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

股权质押需要什么资料?


五、股权质押的自己干什么用的

质押股份用来融资

股权质押的自己干什么用的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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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仪
发表于 2023-07-16 22:42

回复 李明辉:“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这样的公司一般都存在财务问题,或者经营不善的问题,一些占股多的大股东就更喜欢这种融资方式。如若到期了没还上借来的钱,那质押的股票就会卖给银行等接受质押给予融资的...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