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的中报,出的时间怎么都不一样呢?难道有一个时间范围?如果有的话,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五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三)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四)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六条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sT股票是什么意思?
意即“特别处理”。
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
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前加上st,就是给市场一个警示,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三、我们公司正在办理上市业务,证监会要求我们找公司辖区法院证明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案件,应该找法院哪个部门
直接找法院的立案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四、新三板如何认定重大诉讼
重大诉讼事项是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者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的刑事起诉。
上市公司中重大诉讼事项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2页: 第十一章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中规定,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那在新三板里面又要如何认定重大诉讼呢,有没有一个标准,如果按照IPO的标准显然不切实际。
五、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所欠的债务,该往哪里去要
你好,如果这家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就可以起诉这家子公司,如果没有法人资格,就起诉上市公司。
纵横法律网 余庆民律师
六、如何查看所有上市公司的每年有无诉讼?
可以关注上司公司的重大公告,或许有披露重大诉讼,但可能还是看不到全部的诉讼。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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