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有什么区别,请从法律意义上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二、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符合《公司法》规定?
网上找来的答案:《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A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第95条第(一)项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发起人签定的设立公司协议从性质上讲属于民事合伙合同,因而发起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合伙关系,每个成员都是发起人合伙中的一个成员。
当公司不能依法成立时,对于设立公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发起人要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B项正确,当选;
《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C项错误,不当选;
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备事务,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具有合同约束力,某一发起人违反该协议的,应当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起人还应当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D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三、";股份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
(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
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
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四、法律问题关于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公司上市的技术条件为: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2 、三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第一阶段:改制重组、设立股份公司 1. 协助公司及券商制定改制重组方案,确定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范围等。
在此项工作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尽量避免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是关键,要使之符合相关要求,同时不致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2. 方案一经确定,律师将展开尽职调查。
调查方式包括:全面、大量收集各方相关资料、实地考察、与相关人员谈话及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等。
3. 指导企业相关人员,规范企业行为,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架构,为股份公司的设立铺路。
4. 协助企业编制并签署《发起人协议》、股份公司《章程》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
5. 在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后,律师将依据改制方案及实际情况,就股份公司的设立编制《法律意见书》,该文件内容涉及股份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是设立申报材料中必备的法律文件之一。
6. 协助企业及中介机构准备申报材料,并就相关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7. 参与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工作。
8. 企业及中介机构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二阶段:股份公司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1. 股份公司设立后,在券商辅导期内,律师将协助完善企业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机制,严格依照股份公司的要求规范企业行为,达到发行与上市的目的。
2. 参加或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协助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协助企业起草经营过程中的法律文书。
3. 收集股份公司相关资料,依法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编制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4. 参与起草《招股说明书》,就其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作出公正的判断,并就其中相关问题提出专项法律意见。
5. 依法出具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 与各中介机构共同协助企业编制发行申报材料,尽可能使之完美,力争早日通过审查。
7. 完成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他工作。
8. 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律师将及时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随时解答法律咨询,为企业排忧解难。
以上是邦道律师事务所从事各项证券业务的主要工作内容。
武绍智主任表示:邦道律师将凭借强大的业务实力与外部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尽职服务,以达到客户利益的最大满足。
五、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法律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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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所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的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其法律特征: 1、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2、公司股份可以公开发行自由转让 3、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4、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 5、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6、公司的财务帐目必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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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应为5人以上作为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
(二)全部资本分成若干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数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并确定其权利的大小;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在股票市场上发行和流通;
(四)公司具有较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
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
公司的议事规则及办事程序均有明确规定。
组织机构较充分地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
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备的优势,一是可以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融资能力强,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动,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设立条件及程序更为严格。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募集设立可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其设立程序比发起设立更为严格。
七、
八、《证劵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是什么?
一、上市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转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 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二、上市条件 上市条件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上市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
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九、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 )①股份有限公司 ②个人筹集资本...
A 试题分析:该题考查我国法定公司的类型,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均不是我国法定公司的类型,故答案应选A。
点评:该题考查我国法定公司的类型,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该题较为简单,考查考生基础知识,只要考生了解教材,答案很容易得出。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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