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1、如果是显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话,应该经过其他过半古铜的统一,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2、如果是隐名股东转让的话,牵扯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建议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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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如何卖出股票--这个挂名股东该如何退出并让我不用承担任何本就不该我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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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挂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你好:你的问题不是很清楚。
1、如果是显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话,应该经过其他过半古铜的统一,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如果是隐名股东转让的话,牵扯的法律问题十分复杂,建议电话联系。

挂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二、隐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吗

经过公司显名股东召开股东会同意,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无偿的股权转让协议,隐名股东取代显名股东加入公司股东会,选举新的公司董事会,然后公司倒登记的工商局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隐名股东可以向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吗


三、隐名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合同转让。
1、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
即使该股东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据此享有以隐名股东身份持有的股权。
2、隐名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
如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其系隐名股东,且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则《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隐名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四、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需要区别相对人而言,属于内部持股的,内部之间通常是可以转让的。
如果是对外,需要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实施。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五、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需要区别相对人而言,属于内部持股的,内部之间通常是可以转让的。
如果是对外,需要以显名股东的名义实施。

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六、隐名股东可否转让股份?如果能转让,那么涉不涉及过户操作?

隐名股东符合条件的是可以转让的啊对方知道你是隐名股东,且你们公司和其他登记的股东没有提异议的,那你们的股权转让就是有效的,他现在想解除转让协议,就是违约啊。

隐名股东可否转让股份?如果能转让,那么涉不涉及过户操作?


七、隐名股东如何通过产权交易变成显明股东

经过公司显名股东召开股东会同意,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签订无偿的股权转让协议,隐名股东取代显名股东加入公司股东会,选举新的公司董事会,然后公司倒登记的工商局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隐名股东如何通过产权交易变成显明股东


八、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转让股权

律达网:可以的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否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
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
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
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与隐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股关系,如果没有呢?那就要麻烦的多。
比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有职工出资入股的情况,而出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人数的限制,为了办理工商登记而将职工的出资款集中到少数一部分人(显名股东)名下,而这部分人只知道自己的出资加上职工的出资的总持股数,而不知道有那些职工的股权是自己代持的,也就是说“只认钱,不认人”。
这种情况下,首先要作的工作就是找够出资职工并明确委托投资关系,在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持股协议等)后,方能将“干净”的股权转让。
(2)作为受让方a、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工商登记上显示的股东在善意第三人看来,是可以信赖的。
因此,在受让方不是目标公司股东时,可以不考虑转让方背后是否有隐名股东存在(事实上要查清楚也是很困难的),直接与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这种情况下,即使出现纠纷,也于受让方无关,那是转让方与隐名股东之间的事。
b、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当受让方与转让方同为目标公司股东而转让方背后又有隐名股东时,受让方能不能拿工商登记上的记载来对抗隐名股东就不能一概而论了。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隐名股东是目标公司尽人皆知的事情,比如职工股的情形,那么受让方就无法以工商登记来对抗。
很多人可能对存在如下理解,即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东就是法律上的股东。
这个说法是存在问题的。
股权源于出资而不是源于工商登记,工商登记的作用只是公示对抗,因此,真正法律上的股东是实际出资人,当然,他要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行使股东权利。
在前述情况下,受让方在受让股受让时一定要考虑隐名股东的意愿,如隐名股东未表示,则不能受让隐名股东那部分股权。
如果隐名股东是“大隐”,即不参加股东会参与管理,也没有说过自己的出资人身份,则受让方无从得知有隐名股东存在,那么,受让方也可以不考虑隐名股东的存在。

隐名股东是否有权转让股权


九、这个挂名股东该如何退出并让我不用承担任何本就不该我承担的责任?

挂名股东实际是指股权代持,完全摆脱责任,就应当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
1、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2、显明股东以其实际代持的股权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在股权代持协议中会明确,可以向实际股权持有人追偿;
3、只有将代持的股权转让给实际控股人或者是其指定的第三人才能完全不承担之后的责任。
拓展资料: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已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
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
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
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
2、约定挂名的股东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
而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但却具备参与公司治理、收取资本收益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挂名股东

这个挂名股东该如何退出并让我不用承担任何本就不该我承担的责任?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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