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公开征集受让方。国资委2004年曾发出通知,对此前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通知规定,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产权转让的,今后要到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
股识吧
  •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如何公告?——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应通知其他股东?

      阅读:5422次 点赞:103次 收藏:20次

    一、股转系统协议转让3%需要公告吗

    必须公开征集受让方。
    国资委2004年曾发出通知,对此前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
    通知规定,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产权转让的,今后要到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通知称,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的,应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到经确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在确定受让方并草签产权转让合同后,由转让方按照国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管理的规定,将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事项报国资委审核批准。
    国资委同时还决定,在沪、津、京三家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统计的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受让方必须全额支付受让金,并且凭全额支付凭证和转让事项的批准文件才能办理产权交易的鉴证手续。
    为杜绝转让中的暗箱操作,防止出现为特定受让方量身订制出让条件的情况,通知还规定,产权转让公告中提出的受让条件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通知同时要求,不得在转让前将改制成本等有关费用在净资产中抵扣。
    近期有嘉凯城、银鸽投资、泸天化三个国企大股东在公开征求股权受让方,如有不明白,可查看三家公司是怎么出公告的。

    股转系统协议转让3%需要公告吗


    二、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应通知其他股东?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
    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
    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响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但是,即使没有被告知股权转让事宜,其他股东也是有合法途径了解到相关情况的。
    首先,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需要通知公司、告知有关公司机关负责人员的。
    因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不当然导致股权权属发生变动。
    股权受让方要取得转让的股权,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名册上的出资额,变更工商登记。
    上述手续,需要公司机关的工作人员去办理。
    因此,股东间发生股权变动没有通知其他股东的情况下,公司其他股东也可以通过公司间接了解到股权变动情况。
    其次,其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他们也完全可以通过查阅章程的方式了解到股权的变动情况。
    如果其他股东没有通过上述途径了解到股权变动情况,不能说发生交易的股东违反了法定义务,更不能以此为理由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延伸阅读】公司法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公司设立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否应通知其他股东?


    三、请问: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问题

    可以转让,价格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需要符合上是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上市公司股东对转让股票的限制性承诺。

    请问:上市公司股票协议转让问题


    四、大股东签订转让股权协议,上市公司为什么一定要公告

    如果股权转让超过了5%需要进行公告,这是公司法的规定。
    北京姜德福律师,专业公司股权律师团队为您服务。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大股东签订转让股权协议,上市公司为什么一定要公告


    五、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公告在哪里查看?

    新三板上市企业挂牌公告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中查看。
    新三板企业挂牌公告查看流程:  1.网上登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点击信息披露。
      3.通过信息披露输入所需查看新三板挂牌企业代码。

    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挂牌的公告在哪里查看?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如何公告?.pdf《持仓多久股票分红不缴税了》《股票一般多久卖出去》《股票除权除息日多久》《股票资金冻结多久能解冻》下载: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如何公告?.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如何公告?》的文档...
      我要评论
      刘文静
      发表于 2023-07-27 03:02

      回复 阿什利杨:但如果上市公司总股本在10亿元以上的,经证券交易所同意,比例可以适当降低。在股份过户完成后一个月内,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不受理同一股份受让人就其所受让的相同股份再次进行转让的申请,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份...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