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和限制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有哪些方式?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
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将属于自己的股权直接转让给受让人;
间接转让是指出让人与股权并非通过双方意思一致的方式转让,包括继承、公司合并等情况。
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的现实意义在于,部分股权转让交易如果从直接转让变成间接转让可以实现避税的效果。
股份转让的限制有哪些?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不受上述限制。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以上就是经邦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二、法人股如何转让
公司法人转让法人股即为:可以签订转让协议书转让,具体建议需要了解你具体情况才能提出。
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无需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而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的规定,就合资企业而言,无论是投资者之间转让股权,还是合营一方向合营以外的第三方转让股权,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都必须经过其他投资者签字或者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即股权转让获得合营他方的同意;
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合营他方对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需要取得合营他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表示。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有限公司转让股权流程大致如下:1、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公司新的章程”、“公司变更申请书”、“股权转让协议书”、“新的股东身份证明”等文件;
2、委托代理人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到税务局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4、如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登记。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应该如何转让?
股东股权转让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
公司法第35条是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了限制,这是对股东处分股权作了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五、一个人的股票可以转给另一个人吗?
可以在股权协议中约定限制条款

六、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性的规定
原发布者:三一作文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是什么?第一条拟设公司,第二条认缴出资,第三条有效期间,前条所称的“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乙方承诺在何时前出资到位,则上述“认缴出资”的承诺义务,当然有效。
否则,自然失效。
第四条治理结构。
| 本文主要是介绍以及讲解▲股权转让限制性规定。
在我国,一般而言,股权转让以遵循自由评定为前提,以限制转让为补充,这是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公司在法律关于股权转让的主要规则。
但不管股权转让存在多大程度上的自由,对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的普遍存在在几个方面中。
让小编为您慢慢讲明。
▲一、一般限制 1、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2、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且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特别限制 1、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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