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出资的股东怎样处罚
1.民事责任。
(1)对内责任。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并符合最低资本限额的要求。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其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座位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行政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3.刑事责任。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紫鑫药业造假属实投资者怎么要回损失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索赔,由于紫鑫药业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股民索赔的前置条件已经成立,在2022.3.30-2022.8.15买入紫鑫药业并且存在损失的股民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三、如何向造假上市公司索赔
一、极少部分造假公司会主动赔偿,如欣泰造假案,兴业证券主动成立先行赔付基金。
但由于每个投资者买卖情况不同,赔偿的金额较难确定。
正因为此,大多数案件都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赔偿。
二、诉讼立案的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号),相关造假公司在受理证监会(或其他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罚后,法院才立案。
三、诉讼方式:基于个案的多样性、复杂性,根据法院的审判实践,目前不适用于集团诉讼(美国多以集团诉讼方式进行),还是一人一案,但审理时可以合并审理。
四、相关证据。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并不复杂,如果投资者自己有精力去研究,也可自己做。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此类案件计算复杂,审理时间长,诉讼成本较高,律师批量代理可以分摊成本,效益较高。
因此大部分案件还是由律师代理的。
相关证据主要有:投资者证券交易记录、中登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股东卡或开户卡,原被告相关身份证明,虚假陈述相关处罚通知书、公告,计算依据等。
五、诉讼时效:两年,自行政处罚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法律依据:1、证券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号);
3、民法通则;
4、最高院相关意见、通知等文件。
如有其他疑问,请详细咨询本律师。
四、神马索赔:神马股份虚假陈述如何进行索赔?
1、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结合大量的股票索赔经验及目前案件进展,提示:凡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间买入神马股份(代码:600810),并在2022年12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都可提起索赔。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神马股份被揭露后股价大幅上涨,包括部分基准日后继续持有并盈利的投资者也有可能获赔,并不限于亏损)2、【部分材料准备】有营业部盖章的被索赔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原件,尽量提供只有被索赔公司股票交易记录的。
请从您第一笔买入该公司股票时打起,直到卖出该公司全部股票,千万不要漏掉买卖记录,打印前与营业部人员仔细核对。
交易记录或对账单需显示对账区间,如2022年1月1—2022年1月1日。
同时还需要打印当天的帐户持股清单。
五、证券服务机构因虚假陈述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与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句话哪错了
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责任《证券法》第173条: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
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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