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证监会公告;该上市公司高管董事会人员,有异常操作个股,个体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者,不能向该上市公司要求赔偿。
股识吧

股民如何向欺诈上市公司索赔_股票的持有者能否向公司要求赔偿

  阅读:8468次 点赞:48次 收藏:7次

一、股票的持有者能否向公司要求赔偿

在没有证监会公告;
该上市公司高管董事会人员,有异常操作个股,个体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者,不能向该上市公司要求赔偿。

股票的持有者能否向公司要求赔偿


二、如何向公司索赔

如果你没有犯错误,公司要求辞退你们,这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和第46条第2款,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照第47条进行计算,你是06年11月进的公司,应该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按第40条规定,应该再补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合同法>;
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gov.cn/ziliao/flfg/2007-06/29/content_669394.htm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向公司索赔


三、上市公司诈骗消费者怎么走法律程序

上市公司诈骗消费者怎么走法律程序


四、股民起诉上市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需要提交上市公司违规操作流程的证据或者是违法行为的证据。

股民起诉上市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五、如何向证券公司索赔

直接告他们就可以了,打证监会的举报电话,或者找律师直接起诉,不要私了。

如何向证券公司索赔


六、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股民怎么办

如何赔偿? 作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信息,兴业证券今日还确定了赔付范围和赔付金额的计算原则。
1、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赔付范围以适格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2、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适格投资者的赔付金额:赔付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扣减市场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3、基准日及以前卖出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实际卖出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而基准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欣泰电气股票,其投资差额损失按“买入平均价格”与“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者所持欣泰电气股票数量,扣减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

欣泰电气涉嫌欺诈发行股民怎么办


七、如何向造假上市公司索赔

一、极少部分造假公司会主动赔偿,如欣泰造假案,兴业证券主动成立先行赔付基金。
但由于每个投资者买卖情况不同,赔偿的金额较难确定。
正因为此,大多数案件都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赔偿。
二、诉讼立案的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号),相关造假公司在受理证监会(或其他国家机关、司法机关)的处罚后,法院才立案。
三、诉讼方式:基于个案的多样性、复杂性,根据法院的审判实践,目前不适用于集团诉讼(美国多以集团诉讼方式进行),还是一人一案,但审理时可以合并审理。
四、相关证据。
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索赔并不复杂,如果投资者自己有精力去研究,也可自己做。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此类案件计算复杂,审理时间长,诉讼成本较高,律师批量代理可以分摊成本,效益较高。
因此大部分案件还是由律师代理的。
相关证据主要有:投资者证券交易记录、中登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股东卡或开户卡,原被告相关身份证明,虚假陈述相关处罚通知书、公告,计算依据等。
五、诉讼时效:两年,自行政处罚公告之日起计算。
六、法律依据:1、证券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3]2号);
3、民法通则;
4、最高院相关意见、通知等文件。
如有其他疑问,请详细咨询本律师。

如何向造假上市公司索赔


参考文档

下载:股民如何向欺诈上市公司索赔.pdf《股票更名一般停盘多久》《买卖股票多久扣费》《股票大盘多久调一次》《买了8万的股票持有多久可打新》《大股东股票锁仓期是多久》下载:股民如何向欺诈上市公司索赔.doc更多关于《股民如何向欺诈上市公司索赔》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