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继承的相关规定,如何继承公司股权
您好:一、如何继承公司股权1、有事前约定的从其约定。
公司法中对于这种特殊的情形没有给出一个解决方案。
即使公司法给出了一种解决的方式,此方式也不应该是强制性的,必须允许公司的股东通过事前的约定加以排除。
法律的规定应当鼓励当事人对此问题在事前作出约定,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2、没有事前约定的情形,若当事人能够在事后达成完全一致,可以依照事后的约定,这里同样需要承认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排除。
3、若当事人事前对此没有约定,事后也不能达成一致,应当按照法定规则来处理。
在我国由于没有一个这样的法定规则,则只能按照法理来解决,在此我们可以参考公司法的法理和合伙的法律规定和法理。
二、公司公权继承的程序规范股权继承变更登记程序。
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规范的股权继承变更登记程序及应提交的文件等规定。
所以建议尽早制定规范的股权继承法律程序并明确应提交的文件。
笔者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股权继承的法律程序作如下构想: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二、妈妈去世后留下股票,但是股权证明书没有了,我如何继承妈妈名下的股票啊?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准备哪些材料
一、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股票凭证,如股权证书等。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
(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
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内容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
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材料以公证处最终确认为准。
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可以追问,哈尔滨的朋友可以联系本人办理公证事宜。
三、股东死亡后,股权如何继承?
但有几个前提条件: 1、你是否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如有其他人也享有继承权,你就要和他们进行协商,经他们一致同意后,你才可以继承。
2、有限公司体现的不仅是一种资合性,更讲究一种人合性。
因此股权是否可以继承,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约定,故你要调取公司章程。
如公司章程没有限定不能继承,你就可以直接成为股东。
另外,对于你丈夫在有限公司中的职务身份,那是公司的经营职务,并不是你成为股东后就当然能接任的,这需要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来决定。
需要提醒一点:当有限公司原股东就你的股东资格拒绝召开股东会、出具出资证明、变更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应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四、股权继承的过程是什么啊
具体程序如下:公证处办公证、股东大会、工商备案。
如果股东不同意你继续成为股东的,你可以继承股东权利中的财产权。
五、有限公司的股权该如何继承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条款意味着:(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而并非只继承财产权;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
为避免股权继承争议,最好的方法是当公司成立时,在公司章程里予以明确约定,规定申请人能否成为继承人、如何确定继承、股权价值等。
股权价值的形成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按照设立公司的出资额;
二是由当事人在最初对股份价格进行约定;
三是由中立机构对股份的价格进行评估;
四是当事人与第三人达成的转让价格。
六、怎样继承股票遗产
上海 于先生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资产所有权、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益的有价证券。
股票继承应通过公证手续完成。
这里的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以股票为标的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股票继承一般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一、办理遗产继承的公证 出具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遗嘱或继承人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证手续。
二、办理遗产继承的手续 继承人需要提供下列证件办理相关手续:1、"三证",即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资金账户卡;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对证券和现金遗产的继承情况公证文件。
若只有一名继承人继承股票账户财产的,则由该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到被继承人生前开立了资金账户的证券营业部办理;
如果为多人继承,可由所有继承人携带身份证等上述证明一起到营业部办理,或书面委托一人到营业部办理。
三、股票的过户与现金的提取 1、股东账户中股票的继承与过户。
由于股票作为遗产继承的过户与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通转让过户不同,需要通过非交易形式的过户程序,股票才能从被继承人账户转入继承人账户。
如果继承者从未开立过股票账户,应先开立账户,由此会产生一些费用和税费;
否则转出的股票则无法转入,股票继承也就无法实现。
如果不想另行开户,可通过卖出所继承的股票兑现为资金,然后以取出现金的方式实现继承的权利和权益。
2、资金账户中现金的继承或提取。
继承人必须在办理了继承公证和过户手续后方可提现。
即凭公证文书和上述继承人证件等资料,到证券营业部提取资金。
对于上市公司的发起人和高管人员的持股,根据《公司法》第147条之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如果在此期间发生继承,不要对该条文产生误解而认为股票不能过户,因为股权继承系股权非转让过户,所以可以结合上述程序继承股票,但需要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 孟繁锋律师
七、某投资者以每股5元的期权费买进一份期权,他有权利在3个月内以每股80元的协议价买入100股某公司股票。
第五题:1.该投资者应该执行权利,其耗资2000元购买期权使其股票投资避免了5000元的损失,综合而言净收益为3000元。
2.若股票价格上升至30元,则该投资者完全可以放弃行权,该投资者也仅仅是白费了2000元的期权投资,其他并无损失。
实际上只要股票价格高于25元,行权就变得毫无意义。
3.若股票价格是30元,该投资者股票市值增长5000元,但其期权的2000元投资变得分文不值,账户总值则只增长3000元。
第六题:到期收益本息=100+100*10%*2=120元,则收益率=(120-95)/95=26.67%。
八、公司股权怎么继承
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九、股权如何继承
1、关于股权继承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确定法定继承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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