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两个月工资,还不让辞职,如果辞职就会找借口扣完你的工资,我没房没地,就靠打工生活,还患有风
找劳动仲裁,顺便看公司有没有给你交保险,没有就一起告。

二、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辞职?如果老板拖欠工资可以要双倍工资?
既然你想辞职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这是怕你告他们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三、没有签合同、怎样离职才正确大神们帮帮忙
既然你想辞职就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这是怕你告他们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四、公司拖欠离职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吗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所以拖欠离职人员工资违法

五、我现在在一个纸品厂做仓管,厂里规定要做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这合法吗?还有到这个月13号才发2月份的工...
这个问题直接咨询劳动部门做满3个月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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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要看你合同是怎么签的了直接咨询吧,那样准确点

六、欠薪三个月,立马辞职走人,怎么搞离职证明,新单位要。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

七、公司拖欠工资我可以立马辞职吗
可以。
公司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不是辞职)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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