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定向增发信息披露和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4、什么是新三板定增? 有什么特点?新三板定增,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新三板定向发行具有以下特点:(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
(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5)定向发行新增的股份不设立锁定期。
5、新三板定增流程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可豁免核准?新三板定增的流程有:(1)确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
(2)董事会就定增方案作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3)证监会审核并核准;
(4)储架发行,发行后向证监会备案;
(5)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或者一年内股票融资总额低于净资产20%的企业可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新三板定增由于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
6、投资者为什么要参与新三板定增?(1)目前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
定向发行是未来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二、定增的详细流程:1、董事会对定增进行决议,发行方案公告:主要内容:(一)发行目的(二)发行对象范围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四)发行股份数量(五)公司除息除权、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情况(六)本次股票发行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七)募集资金用途(八)本次股票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九)本次股票发行前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2、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会议决议内容与董事会会议基本一致。
3、发行期开始,公告股票发行认购程序公告主要内容:(一)普通投资者认购及配售原则(二)外部投资者认购程序(三)认购的时间和资金到账要求4、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告股票发行情况报告公告主要内容:(一)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二)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三)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四) 发行对象情况5、定增并挂牌并发布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本公司此次发行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证监会非公部我公司准备上新三板挂牌,但股东超过200人(3000股东),关于这个问题,该如何走申报
一、设定依据 《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22〕49号):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二、受理机构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三、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五、申请条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22〕49号):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条:公众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到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 第一章 公开转让说明书及授权文件 1-1 申请人关于公开转让的申请报告 1-2 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1-3 申请人董事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1-4 申请人股东大会有关公开转让的决议 第二章 主办券商推荐文件 2-1 主办券商关于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第三章 证券服务机构关于公开转让的文件 3-1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申请人最近两年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存在差异时,需要提供差异比较表及注册会计师对差异情况 出具的意见) 3-2 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3-3 申请人设立时和最近2年及1期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四章 其他文件 4-1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申请人公司章程(草案) 4-3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 (二)材料数量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相应的标准电子文件一份(标准.doc或.rtf格式文件)。
(三)示范文本以及常见错误示例 见《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公开转让说明书》七、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发送核准批复。
审批未通过的,发放不予核准批复。
八、结果送达 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并通过现场领取、邮寄、公告等方式将结果(证件及文书等)送达。
三、新三板挂牌公司最晚什么时候披露年报
四、新三板挂牌公司的信息集中在哪里披露
*://bjzr.gfzr*.cn/bjzr/index.html
五、新三板上市需要披露的报告有哪些
申请挂牌公司应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相关文件,其中信息披露文件包括:1.公开转让说明书;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补充审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
4.法律意见书;
5.补充法律意见书(如有);
6.公司章程;
7.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8.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如有);
9.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函;
10.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如有);
11.其他公告文件。
13. 申请挂牌公司二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哪些内容?披露时间有何要求?申请挂牌公司二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1.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如有);
3.其他公告文件。
二次披露文件时间为T-1日,即挂牌前一个交易日。
六、新三板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及 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信息披露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会秘书是最为关键的承担义务主 体。
对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来说,应做到不干预、操纵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干 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而对于董事会秘书或其他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来说,应 做到恪尽职守,熟悉公司应披露的各项事项及披露时间,确保及时、公平、全 面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转让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七、新三板挂牌公司最晚什么时候披露年报
1、最晚4月30日2、预计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的,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在2022年4月15日前就延期披露原因、延期期限、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等事项披露公告。
八、新三板公司的分红决议与年度报告能否同时披露?
公司的分红决议是由公司股东会讨论决定的,没有准确强制性时间要求,年度报告是由国家规定的时间,到时间必须要交的,除非非常特别情况,希望给你带来帮助,望采纳!
参考文档
下载:新三板精选层如何披露报告.pdf《分红前买股票应该拿多久》《华为社招多久可以分得股票》《股票停牌多久能恢复》《股票停牌多久下市》《农业银行股票一般持有多久分红》下载:新三板精选层如何披露报告.doc更多关于《新三板精选层如何披露报告》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326469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