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价款分期支付,是否适用分期付款买卖的有关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分期付款与分期付款买卖在合同性质、适用范围、法定解除要件以及解除后果处理等方面均存在根本区别,因此,股权转让分期支付转让款中发生股权受让人延迟或者拒付等违约情形,股权转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适用《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解除的规定。
二、股权转让协议先签字还是先给钱
先签协议。
协议中可约定协议生效后多少个工作日内支付对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股权转让款可以分期支付吗
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第二十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其次,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无限制。
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四、股权转让一定要支付对价吗?
只要出让人愿意,可以零价格转让。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扩展资料:股权转让的性质: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股权转让
五、股权转让书上没有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属于无偿转让吗
这种情况下并不能必然认定为无偿转让。
股权转让属于一种合同,合同中对于转让价款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其他交易细节予以推理确定,例如是否有补充协议,口头协议。
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根据公平原则,是根据企业净资产价格确定转让价款的,不会认定为无偿转让。
另外无偿转让转让方可以随时撤销的哦。
六、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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