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赎回后剩下的份额小余最小份额怎么办?
这可能是网络有问题,可以全部赎回的,你可以去银行咨询一下,也可以咨询基金公司
二、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剩余财产
当然可以,但必须是不分配财产的股东和分配比例低于股权比例的股东同意才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因为股东会的分配方案不能损害小股东的利益,不能谁占有90%的股权就通过个决议说全部归自己对吧。
这是基本的公司法和民法的法理问题,不用去找具体条款。
三、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方式的问题请教
不可以,这条明确规定了剩余清算时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方式,并且没有约定公司章程可对公司剩余财产另行约定,故公司不能对剩余财产的分配另行约定。
另外,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章程可对利润分配另行约定,公司股东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利润。
所以如果公司实际可操作的话,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利润分配的方式,间接达到最终的目的。
四、基金赎回后剩下的份额小余最小份额怎么办?
这可能是网络有问题,可以全部赎回的,你可以去银行咨询一下,也可以咨询基金公司
五、案例分析:合伙企业应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甲、乙、丙、丁合伙开办汽车修理部,在合伙协议
应该平均分配,既然合伙,个人都尽力了,分财产就不要斤斤计较了吧,如果当初这样,估计汽修店,干不了几天就歇菜了,
六、公司股东各占75%、25%。清算时,大股东拿出许多小股东不知道的对外欠款,小股东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认了,还能怎么办? 一股独大现象,内部人控制现象,在任何公司都是难免的。
靠什么保护包括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靠规范的会计制度及其报表。
当然,规范的会计制度及其报表是要付出成本的,很多小公司为了剩下这笔开支,也减少了麻烦,但很有可能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导致股东利益损失,尤其是小股东——如果各位股东的个人信任没有出现问题的话,大股东受到的损失更大。
已经出现了,除了认了,还可以公事公办地要求大股东一笔笔将那些对外欠款的历史说明清楚,找到或获得第三方的认可(如果真的闹了什么猫腻的话,这个环节其实也是多余的,只会更加坐实一些虚假账务)。
做到心中有数就行了,不必较真了。
既然开始相信了,这个时候也相信,以后还能做朋友,还能见面不别扭、不回避。
但愿只是出于经营能力和不拘小节造成的误会!
七、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方式的问题请教
八、再问一下:税务注销后,剩余资产分配有无形式要求,是否股东们自己协商好分配即可
剩余资产分配一般无形式要求,也无需规范的账务,以为已经不需要了。
清算报告应该是在税务注销申请时出具的,供税务机关审查公司还有多少剩余资产,有没有未缴税款什么的,至于具体怎么分配剩余资产清算报告是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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