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担保品划转有何要求?
股票担保品划转的要求如下:1、首先是融资融券的客户。
2、然后,要查一下,要划转的标的物是不是担保品,一般股票,基金,债券是担保品,但是少数ST股票,分级基金,低等级债券不是担保品。
3、最后在股票交易时间划转。
股票担保的规定:1、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可以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
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等。
2、在现实生活中,质押担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
但由于质押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往往引起一些纠纷。
物权法对质押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进行质押。

二、股票做资金担保需要什么材料
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
详细的法条如下:《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扩展资料:一、担保的无效原因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保证人资格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
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二、担保的无效原因后果1. 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1.1担保人无过错时,担保人免责;
1.2担保人有过错时,承担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2.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2.1债权人无过错时,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2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时,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担保

三、注册登记担保公司,对股东有什么要求?
注册担保公司你需要先看看是信用担保还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担保可以直接注册,注册资本要3000万元,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都可以,如果注册融资性担保公司就要看看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性担保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
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希望采纳

四、股票质押需要哪些资料
股票质押只需要本人身份证,用于开户,股权书,对于机构还需要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比如营业执照,上市公司股份说明,资金来源说明,资金用途说明,质押期限,能够接受的质押率,折数说明。

五、公司能不能给自己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
详细的法条如下:《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扩展资料:一、担保的无效原因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保证人资格不合法;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
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二、担保的无效原因后果1. 因主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1.1担保人无过错时,担保人免责;
1.2担保人有过错时,承担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2.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2.1债权人无过错时,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2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时,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担保

六、股票质押银行的贷款条件是什么?
1、贷款人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内控机制健全,制定和实施了统一授信制度;
制定了与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和业务操作流程;
有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经营和管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五)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能同步了解股票市场行情以及上市公司有关重要信息,具备对分类股票分析、研究和确定质押率的能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借款人资产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且具备还本付息能力;
其自营业务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关风险控制比率;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提取足额的交易风险准备金;
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定期披露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等信息;
最近一年经营中未出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特别风险事项,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重大不良记录;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已实现有效独立存管,未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票质押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为一年。
借款合同到期后,不得展期,新发生的质押贷款按本办法规定重新审查办理。
借款人提前还款,须经贷款人同意。

七、股权质押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有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
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
因此,判断某公司的股权时候可以质押时,必须首先确定该股权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例如,如下情形中的股权因不具有可转让性因此不可作为质押的标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别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第72条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担保法》第78条第l款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书面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物移交的时间;
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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