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关于有限公司股份的问题,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求详解
第一个问题回答: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你要入股,需去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事项变更。
你可以跟朋友商量,协商20%的股份,你应当给多少钱给他,以此取得股份,该股份与公司成立时的股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个问题回答: 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
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
详细参见股票百科:干股:*://baike.baidu*/view/423182.htm。
它详细告诉你干股利弊。
你可以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写在《公司章程》中,并且提交给工商局备案,这种所谓的“干股”即有法律保障的“干股”。
从而维护你的利益。
第三个问题回答:你不可以以技术股的形式加入。
知识产权需要认证才具有非货币财产的出资效力。
参见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建议:你可以跟朋友协商,让他直接转让20%的公司股份给你,参见问题一。
二、高分求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表决权和控制力的问题
1、表决权、股权之间是否是一个意思,1人1票制在哪些方面发挥影响?表决权因股权所占比例及表决事项(如董事选举)而产生,股权多少及决议事项直接影响表决权,一人一票制是在董事会决议方面产生作用,如果股东所选派董事在董事会人数占优则对公司决议会产生直接影响。
2、34%是否可以保证在重大事项尤其是人事任免上的否决权?34%和51%在哪些方面有实质性的区别?是否可以说,34%的股份虽然不控股,但是可以保证权益不受损失?(关于股权转让方面的,如果在章程中约定了退股或转让的条件,是否可以不从半数的约定)股权对于董事人数会有影响的,具体可以计算出表决权以选举尽可能多的董事从而达到控制董事会进而控制公司的目的,34%与51%对于控制公司来说当然存在差别,比如董事选举等,股权转让可以修改章程而达到,除非违反禁止性规定,一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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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受到股份公司怎样的控制?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
股份公司只是为了实现营利目的的一个经济组织,它不能控制股东。
而做为出资人,股东能够控制公司。
四、如何限制大股东的权利
以人数投票;
不过这样对大股东利益损伤太大,毕竟人家承担风险是最大的;
比较实际的方法是设独立董事,不过现在独立董事一般都被悬空了
五、马云的股份那么少怎么能有控制权
六、有限责任公司的中小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控制大股东的权利滥用是当代公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和制度保护自己的权利:(1)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申请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当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股东可以自作出决议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可以要求退股。
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对股东大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
(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当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侵犯了公司权益,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公司不予追究时,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和自身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七、上市公司股东怎样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
上市公司股东主要是通过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来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
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实行一股一票制。
第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公司合并、分立、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变卖重大资产)由股东大会表决决定。
因此,股东可通过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来对公司的相应决策进行影响甚至控制。
第二,对于公司的非重大事项,一般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来决定。
而董事,又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股东可根据自身的表决权来对董事选举造成影响,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然后再通过这些董事来控制公司。
如果董事在工作中不再被股东信任的话,股东也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依法对其进行替换。
此外,股东大会一般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第101、102、103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召开临时会议;
当董事会、监事会没有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务时,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八、怎样才算拥有一家股份公司的控制权?
展开全部绝对控制权51:49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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