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日前发文规范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对商业银行章程以及股权质押的风险控制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且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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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质押股票怎么处理股票质押式回购采用的是什么清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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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银行接受本行股权质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银监会日前发文规范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对商业银行章程以及股权质押的风险控制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且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该文件称,商业银行要通过完善章程等方式,对股东质押银行股权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章程中应明确: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本行上一年度股权净值的,不得将本行股权进行质押。
文件要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商业银行应通过季报、年报、股权集中托管机构等渠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后十日内通过法人监管信息报送渠道,将相关情况报送银行与监督管理机构,银行与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一、银行被质押股权达到或超过全部股权的20%;二、主要股东(即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三、银行被质押股权涉及冻结、司法拍卖、依法限制表决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文件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接受以下银行股权作为质物:一、本行的股权;二、银行章程、有关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禁止出质,或其他在限制转让期限内的银行股权;三、权属关系不明、存在纠纷等影响到出质股权价值和处分权利的,或价值难以评估的银行股权;四、被依法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银行股权;五、证券交易所停牌、除牌或特别处理的上市银行股权;六、按要求出质前应向股权所在银行董事会备案而未备案造成备案未通过的银行股权;七、涉及重复质押或银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审慎行为的银行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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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和投资公司怎么办股份和股权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如果你们属于非上市公司,那么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法条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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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押股票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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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质押,当您的急需用钱,又不想卖掉您现在的股票,您可以找我公司,我们帮忙您解决资金问题。
二、股票融资的特点(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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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融资抵押的股票怎么办

股票质押,按时付息,质押到期归还借的资金,即可!如果股票市值下跌一定程度,也会卖出股票保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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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票质押式回购采用的是什么清算方式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交易主体融入方是指具有股票质押融资需求且符合证券公司所制定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
融出方包括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照适用。
标的证券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上交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经上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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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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