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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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怎么才能不被收购-我在一家私营上市公司工作八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间合同,公司即将被收购,是不是要从新签合同?那我如果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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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证券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实际上是对收购人规定了一个依据和两个义务。
一个依据是收购人收购上市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与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协商进行股权转让,凡未进行与被收购的公司的股东进行协商股权转让,收购行为无效,两个义务也不存在。
两个义务是指: 一、协议收购上市公司,必须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公告,这是收购人的基本义务,包含三个工作内容: 1)协议收购达成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2)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向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
3)收购人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和证监所作出书面报告的基础上在媒体上(如报刊、电视等)进行公告。
二、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要求公告,是要求收购人的行为,即收购工作应当公开进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侵害与影响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应当委托证券交易结算机构保管收购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指定的银行。

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协议收购


二、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怎么防范企业并购的

(一)企业并购财务风险防范建议1、针对企业并购的融资风险,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融资结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企业债务资本、权益资本和自有资本的比例结构是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内容,所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合理控制以上各种资本的比例,并遵循资本成本最小化原则。
同时,并购方应该合理安排资金的支付方式、数量和时间,达到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
此外,并购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获得的流动性资源、目标企业税收等情况,对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最终达到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
最后,政府作为企业外部融资的组织者,可以通过建设投资银行等方式来完善资本市场,以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
2、针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应该改善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具体而言,首先,财务会计报表作为目标企业的核心部分,并购方在实施并购前,应该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精准分析,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资料;
其次,并购方为了保证其掌握信息的准确性,并购方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产业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并要求其做出合理预期;
再次,并购方还可以聘请资源丰富的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的信心做进一步证实,以保证评估价格的合理性;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实施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该行业的业务准则,保证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质量。
3、针对企业并购的流动性风险,企业应该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
就是将企业持有的部分资金投入到流动性好、信用度高的证券组合中,因为这类证券组合的变现能力强,所以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缓解并购双方债券到期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并购企业在面对企业流动性风险时,必须通过调整企业资产负债匹配关系来解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性风险。
具体实践中,对冲法融资是企业常用的方法,即每项并购企业的资产都对应与其到期日相近的融资工具,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资金缺口。
4、企业并购过程中政府应明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理清其与企业的关系。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政府应该明确其职能,对我国企业进行合理规划、引导、协调和监督。
尤其在我国的并购市场上,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的并购行为,协调各产业间的关系,最终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效果。
5、通过合理利用企业并购的方式来吸引外商投资。
在经济全球化的经济大背景下,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企业并购的重要趋势,我国企业应该时刻把握这一趋势,熟悉、运用企业并购,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趋势。
此外,在实行跨国并购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应该坚持走企业间强强联合的战略化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抵御世界资本市场风险,实现企业自身的长足稳定发展。
6、建立健全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来防范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同时企业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
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目标企业往往为了隐瞒自身的经营状况而进行财务造假或者不会主动披露企业合并的关键信息,这就要求并购方在企业并购活动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审慎态度,准确地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并做出合理判断。
此外,并购双方还应签订相应的法律合同等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文件,通过法律协议保证并购企业双方的利益。
(二)企业并购文化风险防范建议。
鉴于企业文化的构建和维系有其客观规律,并购方在企业并购前,应该对并购双方的企业文化做详细地调查分析,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提高并购双方企业文化的相容性:(1)组建新的工作团队,该团队应该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人员,如管理、咨询人员等;
(2)采用环境扫描技术,从目标企业的企业宗旨、理念和文化刊物中探求企业文化的性质;
(3)采用系统性、结构性的科学评估方法,克服并购方在评估过程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怎么防范企业并购的


三、如果上市公司被收购,那手里的股票怎么办?

如果上市公司被收购,那手里的股票怎么办?


四、我在一家私营上市公司工作八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间合同,公司即将被收购,是不是要从新签合同?那我如果不和

其实你没必要让公司给你买断工龄,因为现在法律已经不允许企业给原告买断工龄了,你可以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你也是可以等到补偿金的。

我在一家私营上市公司工作八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间合同,公司即将被收购,是不是要从新签合同?那我如果不和


五、有限责任公司怎么上市,能不能收购上市企业

公司一般分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一种是责任有限公司,上市的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只要公司有实力,企业无论上市与否都是可以收购的,只要拥有的股票数目达到一定的比例。
*://blog.sina*.cn/qq12080039

有限责任公司怎么上市,能不能收购上市企业


六、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失败以后,收购人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吗?

可以啊.

请问,上市公司收购失败以后,收购人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吗?


七、为避免30%的要约收购红线,拟上市公司该如何操作

超过30%再增持会触发要约收购,需要按照市场价向另外70%的全体投资者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就是收购他们手中的股票,一般的机构没有实力也没有意图去私有化一家上市公司。
【行政许可事项】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关于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的规定】 《证券法》第九十六条: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但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收购人依照前款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遵守本法第八十九条至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为避免30%的要约收购红线,拟上市公司该如何操作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怎么才能不被收购.pdf《股票打折的大宗交易多久能卖》《股票钱多久能到银行卡》《股票上升趋势多久比较稳固》下载:上市公司怎么才能不被收购.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怎么才能不被收购》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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