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需要纳印花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从2006年12月27日起,纳税人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金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照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因此,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
二、怎样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有房产证的按收入1.2%缴纳。
租房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
2、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
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
中等城市为0.40~8.00元;
小城市为0.30~6.00元;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3、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三、土地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纳?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四、会计初级考试 关于印花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
教材有时也有错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均应该征收印花税是否征收印花税的税收政策出现过变动,原来不征,后来改成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号 十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是否贴花?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这是旧规定。
目前已经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文件的规定:“三、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这是新规定。
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回答:
五、土地使用权出让交纳印花税吗?
要交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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