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交印花税?交税标准是什么?
缴纳印花税方法:1、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
2、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印花税交税标准如图:
二、12月份的印花税怎么个交法,我今年一年都没交过,这是最后一个月了,我该怎么个计提怎么个交法
税 目 比例税率 税 目 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 1‰ 5、货物运输合同 0.5‰ 2、仓储保管合同 1‰ 6、产权转移书据 0.5‰ 3、加工承揽合同 0.5‰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8、购销合同 0.3‰ 税 目 比例税率 税 目 定额税率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1、权利许可证照 五元 10、技术合同 0.3‰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五元 11、借款合同 0.05‰ 12、财产保险合同 0.1‰
三、印花税怎么算,还有房产税,土地
一:印花税二:房产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关于出典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文件规定:“六、关于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
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
四、求助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印花税怎么算:1、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 7、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 10、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 11、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 × 万分之五 12、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 贴 花 13、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贴花五元。
五、印花税要每个月计提吗,按照什么计提法
纳印花税的名目很多,具体要根据你公司的情况而定。
如果说常用的按购销合同的比例来做,这具体要根据各地方税务局的地方政策而定,而不是所有的都一样。
税法是规定的按购销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三,实务中有许多公司不签合同的,所以一般是按购销金额的80%的万分之三计算申报的。
印花税都是交纳时才做账,不行计提的。
所以一般本月做的印花税都是上月的。
购进的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是本年存货的借方发生额之各。
这是关键。
请不要搞错了。
平时多点少点没什么关系的,只要在汇算时搞清楚就行了。
六、印花税是怎样征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五条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
第六条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第七条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九条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第十条 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一条 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
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
第十二条 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十三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2.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3.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
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七、印花税的计算
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
“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即:100000×0.5‰+900000×0.3‰=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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