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牌: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当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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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方式收购是个什么消息|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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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叫停牌

    停牌: 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易。
    待情况澄清或企业恢复正常后,再复牌在交易所挂牌交易。
    指暂时停止股票买卖。
    当某家上市公司因一些消息或正在进行的某些活动而使该公司股票的股价大幅度上涨或下跌,这家公司就可能需要停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报请主管机关给上市公司予以停牌: (1)公司累计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时。
    (2)公司资产不足抵偿其所负债务时。
    (3)公司因财政原因而发生银行退票或拒绝往来的事项。
    (4)全体董事、监事、经理人所持有记名股票的股份总额低于交易所规定。
    (5)有关资料发现有不实记载,经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释而逾期不作解释者。
    (6)公司董事或执行业务的股东,有违反法令或公司业务章程的行为,并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7)公司的业务经营,有显著困难或受到重大损害的。
    (8)公司发行证券的申请经核准后,发现其申请事项有违反有关法规、交易所规章或虚假情况的。
    (9)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的可能,法院对其证券做出停止转让裁定的。
    (10)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
    (11)公司组织及营业范围有重大变更,交易所认为不宜继续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则应要求停止上市买卖: (1)上市公司计划进行重组的。
    (2)上市证券计划发新票券的。
    (3)上市公司计划供股集资的。
    (4)上市公司计划发股息的。
    (5)上市公司计划将上市证券拆细或合并的。
    (6)上市公司计划停牌的。
    若遇到以上情况,证券行情表中会出现"停牌"字样,该股票买卖自然停止,该股票一栏即是空白。

    什么叫停牌


    二、公司收购自身股票什么意思

    公司回购自身的股票是对自己公司前景的一种信心。
    代表公司看好自己公司的发展前景。
    这对股票来说是好事,即减少了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关系也会发生改变。
    这是好消息。

    公司收购自身股票什么意思


    三、股票回购是什么意思,公司什么情况下会做股票回购

    一、股票回购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二、股票回购情况1、反收购措施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2、改善资本结构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
    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3、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扩展资料:一、回购方式1、场内公开收购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2、场外协议收购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或某几类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
    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3、举债回购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4、现金回购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
    这种情况可以实现分配企业的超额现金,起到替代现金股利的目的5、混合回购企业动用剩余资金,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来回购本公司股票6、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公司通过出售资产筹集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7、债务股权置换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二、股票回购影响1、股票回购需要大量资金支付回购成本,容易造成资金紧张,降低资产流动性,影响公司的后续发展2、股票回购无异于股东退股和公司资本的减少,从而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且忽视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损害了公司的根本利益3、股票回购容易导致公司操纵股价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回购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股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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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收购的概念是什么

    收购是指买方企业从卖方企业购入资产或股票以获得对卖方企业的控制权。
      收购是企业资本经营的一种形式,既有经济意义,又有法律意义。
    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一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易手,原来的投资者丧失了对该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实质是取得控制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收购是指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30%时发出要约收购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
      收购 Acquisition :   一家公司通过购买目标公司多数或者全部股份的方式来控制另一家公司。
    “不友好”或“敌意”收购企图一般表现为价格远高于目标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的收购要约,以诱使现有股东出售所持有股份。
    目标公司的管理层可以请求另一家公司提出竞争性的收购要约,以寄希望于可以用竞价战争来吓退恶意收购者。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收购 takeover。
    亦为:接管收购;
    兼并。
    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份,尤指收购51%以上的股份,实现对其控股。
    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扩大经营、保障原料、确保销售、控制市场等。
    收购者可能通过善意或恶意的手法实现收购。
    参见:acquisition;
    merger

    收购的概念是什么


    五、有专业人士能正面回答一下,股票被收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你想专业人士能够正面回答一下,那就应该去股市找那个大牌啊,股票被收购了,到底是不是好事?这个很难说的,要被有钱有实力的公司好公司的话,那就是好事

    有专业人士能正面回答一下,股票被收购,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六、收购的概念是什么

    收购的概念是什么


    七、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是什么意思?

    通俗点就是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而用募集来的资金收购自己母公司或别的公司的资产。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意思就是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给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而用募集来的资金收购自己母公司或别的公司的资产。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也称为定增。
    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是什么意思?


    八、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展开全部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五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
    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法人在依照前两款规定作出报告并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和作出报告前,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入或者卖出该种股票。
    第四十八条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二)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前款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
    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五十条 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
    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第五十二条 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
    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他传播形式。
    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及要约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
    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参考文档

      下载:发行股票方式收购是个什么消息.pdf《定向增发股票多久完成》《股票定增后多久通过》《股票改手续费要多久》《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下载:发行股票方式收购是个什么消息.doc更多关于《发行股票方式收购是个什么消息》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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