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提示退市风险,是什么意思
退市风险是指由于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佳,公司股票有可能存在终止上市所带来的风险。
为了保护证券投资者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4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施“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从而,引出了“退市风险”的概念。
二、退市风险怎样理解?
如果股票已经有退市的风险警告了,你就要做好及时抛出的准备、、分两种情况:1、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那即使赔钱也得卖掉(总比真正退市的那一天分文不剩要好),或许还不太容易卖得掉,因为没人敢买。
2、公司资金重组,被其他大公司收购之类的情况,这种就不用太担心,不过也要看清状况见好就收,不要贪图便宜大量买进这之类的股票,机遇同样也是风险!总之,一旦股票退市,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的投资会变为0、、、预防的话,就是在买股票之前看一下所选股票的资料,,看看公司的经营状况,有没有大量亏本,近一年来该公司有没有新产品推出之类的、、、、
三、什么叫ST股票退市风险?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意味着该公司股票被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意味着该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最常见的原因就是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异常,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此类公司财务状况不理想,资产质量较差,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而公司一旦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消除上述情形,则将暂停上市。
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投资者将无法买卖该公司股票。
若最终出现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价格有可能大幅下跌。
通过以上介绍,投资者可以了解到,*ST和ST股票的投资风险比正常股票要高,可为什么市场上仍有众多投资者热衷于投资此类股票呢?实际上由于*ST和ST股票价格较低,市场传闻较多,不少投资者抱着一种捡便宜的投机心态,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轻信传闻,跟风炒作,使得*ST和ST股票价格扶摇直上,反而成为市场上的"香饽饽"。
*ST和ST股票之所以能成为市场疯狂炒作的对象,其原因就在于层出不穷的各式"题材"--资产重组、借壳上市、大股东变更等。
尽管少数*ST和ST公司资产重组成功,公司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但不少*ST和ST公司因经营不善,最终仍未能逃脱退市的厄运。
因此,我们建议投资者在选择*ST和ST股票前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公司股票被实行特别处理的原因;
(2)市场传闻的真实性,公司是否就市场传闻发布过澄清公告;
(3)如市场传闻的确属实,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能否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需要多长时间体现,不确定性有多大。
补充:三方为投资者、券商、银行。
“第三方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存管,由存管银行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客户资金的存取与资金交收,证券交易操作保持不变。
该业务遵循“券商管证券,银行管资金”的原则,也就是券商管股票,银行管钱了,将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严格进行分离管理。
第三方存管模式下,XX证券公司不再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只负责客户证券交易、股份管理和清算交收等。
存管银行负责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汇总账户,向客户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存取服务,并为XX证券公司完成与登记结算公司和场外交收主体之间的法人资金交收提供结算支持。
通俗一点说,也可以认为,银行负责完成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与券商银行交收账户之间清算资金的划转。
换句话说,是将券商的清算交收程序转移到银行,由银行代为完成。
四、提示存在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代表什么意思
提示存在暂停上市及退市风险,意为这只股票的公司经营状况不好,面临倒闭,要从股市中退出,简单来说就是投资者购买这只股票的将有血本无归的可能
五、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什么意思
六、炒股中的退市是什么意思
1、到目前为止,沪深两市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已经有12家,分别是PT水仙、PT中浩、PT粤金曼、PT金田、ST中侨、PT南洋、ST九州、ST海洋、ST银山、ST宏业、ST生态、ST鞍一工(均用退市前股票简称)。
2、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
股东会决定解散;
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破产;
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3、但凡退市就要有一个退市标准问题,目前上市公司退市采用单一标准:三年连续亏损即退市。
上市公司退市是由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该公司仍然存在,仍可经营。
而期货机构退市则由存在变成消亡,这也是退市制度迟迟不能出台的重要原因。
我们考虑采用多标准比较妥当一些,如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整顿不合格的期货机构将被进入退市程序: (1)未通过年检;
(2)未达到开业时监管部门制订的标准;
(3)未严格执行“四统一”且情况严重者;
(4)承包、出租、合资、联营经营;
(5)客户不能正常出入资金的;
(6)有透支行为并出现穿仓的。
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期货机构应立即退市: (1)挪用客户保证金;
(2)设立非法网点;
(3)穿仓金额巨大;
(4)对机构高管人员一年内谈话提醒三次、警告两次或在约定期限内两次拒绝谈话的;
(5)期货机构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
(6)期货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吊销《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
七、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什么意思
2003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于于当年5月12日开始实施。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
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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