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记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
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1)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2)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操纵证券市场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扰乱证券市场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5)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公司为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交易账户的,除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7)为股票的发行、上市、交易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证券法的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二、如何向证券公司索赔
直接告他们就可以了,打证监会的举报电话,或者找律师直接起诉,不要私了。
三、我的股票交易记录,被原告私自调取,未经法院,这样做违法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现在只有原
如果原告取得证据的途径非法,你可以在诉讼中主张该证据无效。
是否非法取得,得看具体情况。
至于你要追究证券公司或原告等相关人非法泄露、取得你交易记录一事,得另案处理了。
四、股东出资不实怎样对股东提起诉讼
不包括公司成立后因为增资而发展成为股东的“新股东”,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验资证明。
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出资需要估价以确定其价值。
股东出资不实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判断股东出资不实的标准,是股东的非货币出资物的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才由其他股东代为补足,负连带责任的股东享有对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追偿权利。
同时必须注意的是、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合同。
因货币出资具有确定性,不存在对其高估或低估的问题,而实物、知识产权,承担该责任的应当是交付该出资的股东,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即应当首先有出资不实的股东补交其出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所以出资不实的情形仅指非货币出资。
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承担出资不实责任的时间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出资是股东的法定和约定义务。
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只是一种补充性质,只有在其不能补足的情况下
五、股民起诉上市公司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需要提交上市公司违规操作流程的证据或者是违法行为的证据。
六、证券知识:如何确定证券赔偿的诉讼方式?
答:按照法律规定,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可以选择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违规怎么打官司.pdf《日本什么样的股票涨得好》《上市公司为什么公告无实际控制人》《模拟炒股为什么有些股票不可以卖》下载:股票违规怎么打官司.doc更多关于《股票违规怎么打官司》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uthor/12519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