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某个股东股份里面外来参暗股想看公司的账目问题是否有这个资格?申诉到法院的情况下呢?
只要是股东,都有要求查看会计账簿的权利。
根据会计法:但如果股份公司认为会计账簿被查看后有可能导致公司机密泄露,也可以提出拒绝。
如果股东通过法院要求查看,拿被查看的几率很大。
因为这是股东的权利。
但是,你说的参暗股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二、隐名股东如何查账
1、隐名股东由于未经法律程序注册登记,工商部门登记档案和公司合法股东名录上均不在册的,具备非法性,不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与义务,所以无权查询公司帐务;
2、现实中如果隐名股东确需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可通过“挂靠股东”(隐名股东的所谓股权一定挂靠在某个合法股东的股权内)行使合法股东权限来查询公司帐务,说白了,就是隐名股东不可以以自己的身份来查询,只能通过合法股东去查询;
三、公司股东如何查账?
可以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要求查账即可。
四、股东可以随时查账吗
股东有权利查看的,毕竟人家出钱了,得看一下公司的运作呀,是吧
五、股东要求查账内容要怎么写
股东权利保护的问题,重点就是解决查账问题。
原来老公司法只说小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章程,但是查了没什么意义。
看财务会计报告,这还不是自己造的,能有什么好处?为什么?高管造假嘛。
你看老总招聘会计人才总是会问:“会造假账吗?”答:“老师没教这个,我不能做假账。
”十有八九未被录用,但答“老师教我啦,我会做!”常常会被录用,所以说,这财务报告看了也没用
六、股东该如何查帐?
每个股东都有这个权力,但还是要向董事会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去查,不能随意去查,并凭个人爱好,企业成立之前一般都会做这个规定,并规定哪个部门哪个人专管,要不然财务部会没办法正常工作,而同时负责财务管理的人也会很难受,但如果因为正常经营运作,是可以向财务部门问询账务资金情况。
七、私企股东如何通才法律查帐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查账权的主体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本人认为匿名股东如果要行使查账权,应当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
虽然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但是公司是兼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只有当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才可以行使股东查账权。
(2)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 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就是出资瑕疵的股东。
本人认为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法》关于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来处理,股东资格并没有被否认。
所以,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仍然有权行使股东查账权。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是,并没有对是否有权查阅会计账簿作出规定。
从理论上来讲,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的公共性高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与公司的分离程度也更高,公司的独立性更强,因此,股东对公司的直接控制也应当削弱,赋予公司更大的自主经营权。
就股东查账权而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查账权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也确实存在更大的可能性,对公司秘密的保护可能带来更大困难,因此,对股东查账权进行限制也是必要的。
2、查账权的范围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查阅会计凭证作出规定。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会计凭证的法律意义在于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每笔交易的具体情况,是股东准确了解公司运行状况、行使其股东权、监督公司管理所依据的最可靠的材料。
但是,《公司法》只规定了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公司的会计账簿,却并未明确会计凭证是否属于股东可以查阅的范围。
是否允许查阅会计凭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股东的权利能否得以实现。
《公司法》对允许查阅的范围采取了单纯的列举式,即将股东有权查阅的账簿记录全部列明,其中并没有列出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那么,在实践中存在以下几种意见: (1)不允许查阅会计凭证,理由是《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是强制性规范,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公司法只规定了允许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不同于会计账簿,不包含在会计账簿内,所以,股东无权查阅公司的会计凭证 ,如果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缺少直接的法律依据。
(2)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理由是公司具有人合性的特征,查阅范围应当扩大,须将会计凭证包括在内,会计凭证是制作会计账簿的基础,应当一并查阅。
因为会计凭证如发票、送货单、业务合同、出口凭证等最能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也很难造假,能有效防止个别董事会成员和其他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更能保护股东的利益。
因此,应当允许股东查阅会计凭证。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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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
发表于 2023-04-09 20:27回复 张惠婷:所谓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
帮闲记
发表于 2023-03-17 21:07回复 男童星:关于暗股的问题:这就要看出资性质了,是以权力入股还是以资金入股。首先,以权力入股,为他人经营提供便利,寻求权力出租,这是违法的,不在回答范围内。以资金入股,只是以他人名义出资;或者是以借贷名义出资,只享有收益,。
安嫔
发表于 2023-03-17 12:31回复 一横老师:暗股是指成为隐名股东。隐名股东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与名义股东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鬼府来客
发表于 2023-03-17 09:43回复 张志东:2000年4月,林小姐和三个朋友投资50万元成立了一间公司。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她也正在办理从国营单位离职的手续。为了避嫌,她和其他三位股东商议,让自己的好朋友A小姐(化名)担任“法人代表”,A无需出资但亦不占股份。。
血与砂
发表于 2023-03-14 16:49回复 戴若男:法律分析:暗股协议也受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写明谁是出资人,谁是名义股东,股东的权利由谁享有等问题。暗股股东如果想转变为实际股东,如果是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铁哥
发表于 2023-03-14 14:06回复 谢冕:只要该暗股协议的内容合法,并且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则该协议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工商登记的股份所有情况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归属具有决定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