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买的股票,赚了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股票婚后收益是共同财产,但婚前股票的本金不是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或法律规定应属于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
(一)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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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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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
 ;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
以上从静态上说明和分析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含义以及如何界定,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体现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前提下根据当事人意愿设立的特点。
 ;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书面形式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但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
参考资料: 百科-婚姻法
二、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问:杨女士和张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结婚,孩子已经长大成人。
杨女士是一名老师,张先生自九十年代下海经商后,运气一直不错。
目前他是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一家是商贸公司,另一家是实业公司。
最近,张先生与他公司的一个女下属搞得火热,还当面提出与杨女士离婚。
杨女士同意离婚,但不知法律对公司股权处理有何规定?她是否可以做其中一家公司的股东? 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样化,开始仅限于一张床、两床被子,后来发展到家具家电、车子、房子,现在又有好多人在炒股、开公司,离婚自然要设计到怎么分割股权。
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一般涉及三个法律,第一个法律是公司法,第二个法律是合同法,第三个法律是婚姻法。
不同的法律对股权转让保护的侧重点不一样,公司法强调的是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强调的是股权转上的效力,婚姻法强调的是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其中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核心的东西,因为作为一个公司,首先要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股东离婚,在夫妻之间转让股权时,是不是影响其他股东的权利,其他股东是不是愿意让一些他们不认识的人进来一块来管理这个公司,一块来进行发财、赚钱?这是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做到既保护弱势离婚女性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较为复杂,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处理时可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三、离婚后公司股权怎样分割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样化,开始仅限于一张床、两床被子,后来发展到家电、车子、房子,现在又有好多人在炒股、开公司,离婚自然要涉及到分割股权。
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一般涉及三个法律,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做到既保护弱势离婚女性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四、我现在要离婚,股票里的钱是当初我结婚我妈给我的,现在离婚的话对方有权分割钱吗
1、如果你认为夫妻感情已经没有存在必要性,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话,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取证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话,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建议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诉讼不仅涉及到你们两人的婚姻关系,还涉及到你们之间的财产问题。
2、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票、存款等,一般是均分,一人一半,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本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离婚案件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婚姻家庭离婚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你的利益,可以来电详细阐述案件要点,以便提供更贴切的解决方案136 1170 3563************************************上海地区详细咨询直接拨打右侧律师电话
五、离婚婚前股票赚了要分利润亏了自己承担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样化,开始仅限于一张床、两床被子,后来发展到家电、车子、房子,现在又有好多人在炒股、开公司,离婚自然要涉及到分割股权。
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一般涉及三个法律,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做到既保护弱势离婚女性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六、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股份?
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参考文档
下载:结婚期间购买的股票离婚后怎么算.pdf《委托股票多久时间会不成功》《股票卖的钱多久到》《股票abc调整一般调整多久》《法院裁定合并重组后股票多久停牌》下载:结婚期间购买的股票离婚后怎么算.doc更多关于《结婚期间购买的股票离婚后怎么算》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72788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