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的股票已经连续跌了六天,股价也低了,卖不卖出去
当时为什么买的?买的时候预计股票可能会涨到哪?如果不涨反跌,可能会跌到哪?如果涨跌达不到预期,怎么办?这些问题没想清楚,买入股票之后肯定容易出问题。
如果损失不大,赶紧割肉吧。
如果损失已经很大,那再等等找个好有点的价位割肉。
二、股票下跌时可不可以不卖出 股票过几天可能还会涨 如果不卖出会怎样
如果上升趋势改变了或主力出货了那就要卖出,正常的调整不卖出很快就会上涨,说起来很简单真要判断准确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
三、如何解释股票连续几天阴跌啊?
阴跌又称盘跌,主要是以较小波动的逐级下跌为主,体现在抄K线上,每天的K线都实体较小,期间夹杂着小阳线,伴随着成交量的缩减。
阴跌:指股价进一步退知两步,缓慢下滑的情况,如阴雨连绵,长期不止。
阴跌又称盘跌,主要是以较小波动的逐级下跌为主,体现在K线上,每天的K线都实体较小,期间夹杂着小阳线,伴随着成交量的缩减。
阴跌由于跌幅小,往往不被注意,道但累计跌幅巨大,号称“钝刀子杀人”。
四、如何判断一支股票会不断的阴跌下去
你好,判断一支股票会不断的阴跌下去要观察成交量。
如故庄家已经出货走人,股价没有大资金照顾绵绵下跌是必然趋势。
还有一种情况,有时侯庄家建仓完毕会把打高的股价“雪藏”一段时间考验持股者的耐心,股价也会阴跌下去。
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成交量很小,表明参与的人很少,无人问津。
五、股票怎样才会亏钱?当价钱低的时候大家都不卖出去就会亏了呀?
凯恩斯:“不幸的是市场保持非理性的时间总是长过一般人的忍耐极限。
”一般人在被套初期总有这样的想法,我就相当于存银行了,我不卖,就是不卖,打死我也不卖,这个股质地又不错,业绩良好,凭什么让我卖?过几年肯定会涨回来的。
这时候被套10%,20%,40%,但到了最后70%或者80%以上时反而说了声:“庄爷爷,偶怕你了,给你行了吧。
”喀嚓一刀,割个干净。
其实,到了亏损70~80%以上的情况下是没人愿意割肉的,但为什又割了?这就是市场主力的诱惑,在反弹中,不断的安排一些股走翻倍行情。
你拿的股不断阴跌,极长时间毫无起色,而不少股一反弹就是很快翻倍,并且那个业绩是一天不如一天,你心里是什么滋味?从忍耐、怀疑到绝望,最后痛下决心调仓换股。
当市场大部分人都这样做时,主力就获得了成功。
调仓换股错了吗?不错,不过你很难买到那些反弹中很快翻倍的股,为什么?一个它是逆市而行,大部分人因为害怕把筹码早早的就抛了;
第二是仙股,那筹码都在主力手上,做多少都是给你看的。
第三是你买到了,并获得了利润。
不过,这是你撞大运了,在这个市场里比例极低。
六、买入的股票可以放多久不卖
意思就是,赚的时候设好风险点,提前卖出避免后面风险。
亏的时候设好防守点,保证判断错了及时卖出,避免大亏损,深套牢而浪费资金使用效率。
怎么设置我和你说下我的经验总结。
止盈的话,你一定是买在相对低点,那么为了防止卖错,股价继续涨,可以跌破上升趋势线出三分之一,跌破盘整平台颈线出三分之一,跌破六十日均线清仓。
你翻任何一只股票的日k线,照这个方法都会卖在相对高点。
止损的话有这么几种方法,各有不同,看你自己的操作习惯选择。
1.时间止损,买入三天或者五天,股票无法按你预期的涨出去,那么应该卖出,因为你判断错了。
2.空间止损,买入亏损达到5%~15%一定马上卖出,先不管后面会不会涨,因为这种幅度亏损人还能以正常心理面对,一旦超过20%大部分人心理都会承受不了,舍不得卖出,往往后果就是亏20% 30% 40%一路扩大。
但是你要记住,亏50%你要赚100%才能回本3.条件止损,你是因为什么理由买入,当这个理由不成立时,立即卖出。
4.技术止损,这个就需要你有足够的技术知识,比如你用突破某形态的技术条件买入,那么突破当日k线的一半就不能跌破,如果收盘跌破,立刻止损
七、阴跌了快10天的股票,突然一天放量下跌了。下个交易马上反弹的概率大,还是再调整几天反弹的概率比较大?
别猜了,那个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的损失是否已经达到止损点,到的话,立即止损。
至于反弹,或许有,但也需要考虑该股是否真有价值,值得投资。
八、A股为何有的股票几年来一直阴跌?有人说其实庄家一直在挣钱,否则早就倒闭了,这是一种圈钱的手法。
阴跌有阴跌的理由,横盘有横盘的道理,如股份公司基本面无大的利好,也无资产重组的可能,而且无庄操作,甚至业绩下滑,公司也无能为力,只有等待或换股。
。
。
。
。
。
参考文档
下载:持续阴跌的股票能忍耐多久不卖出.pdf《股票合并后停牌多久》《股票开户最快多久能到账》《蜻蜓点睛股票卖出后多久能取出》《股票除权除息日多久》《农民买的股票多久可以转出》下载:持续阴跌的股票能忍耐多久不卖出.doc更多关于《持续阴跌的股票能忍耐多久不卖出》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7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