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账户银行属于第三方担保?往股票账户转钱只能通过 绑定银行?只要于 银行签约了 其他途径转不出钱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条件是啥?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担保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担保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担保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担保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股票账户银行属于第三方担保?往股票账户转钱只能通过 绑定银行?只要于 银行签约了 其他途径转不出钱
银行不会为客户的股票账户做担保,你说的应该是第三方存管吧。
客户通过证券公司买卖股票存入的保证金由银行托管,券商就不能挪用了。
一般来说你签了哪家,钱就只能从哪家走。
现在还有一个证券账户开通多家银行三方存管的情况。
但一般都会有一家银行作为归集行,等于是多个银行资金进,最后在一家银行出。

三、股票担保和融资有什么不一样
展开全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的主要区别一、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融资融券顾名思义,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
二、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点可能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融资融券中的融资,获得的资金通常必须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在一定条件下加快了证券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只能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不可移作他用。
由此可见,融资融券与资本市场联系更紧密,股票质押融资可能既涉及资本市场,也直接涉及实体经济。
另外,与股票质押融资有个相类似的概念是股权质押融资,主要是指以非上市公司股权提供担保以融通资金。
三、担保物不同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是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
融资融券中,担保物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
股票质押融资则不同,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
四、资金融出主体不同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
例如,在美国市场化分散授信模式和日本专业化模式下,融出资金的中介有证券公司和证券金融公司,但最终的资金融出方通常是银行。
我国当前采取的运作模式则规定资金融出的直接主体是证券公司,即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证券向客户融资融券;
同时,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提供转融通的制度。
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
五、杠杆比例与风险控制不同一般而言,融资融券相比股票质押融资而言,风险可控程度更高。
由于融资融券所获得的资金或证券都有专门的账户记录,因此监控其市值变化、测算风险程度和要求追加保证金相对都是比较容易的。
并且,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在市场整体风险不大时可适当放大杠杆比例,反之则可收紧。
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
六、产品属性不同融资融券是一种标准化的产品,在交易规则和合约细节上,都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安排或规定。
例如,融资融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第三方存管银行分别有专门的账户登记相关的股票和资金并可方便地查询,股票和资金来龙去脉一目了然;
融资融券可采用的杠杆比例有统一规定;
融资的资金借出成本不得低于同期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
融资用来购买的股票或者融券可获得的股票都在一定范围之内,等等。
股票质押融资则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七、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不同就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果融资的目的是用于购买股票,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融资都可以取得相同的效果,但两者对机构投资者的影响就不一样了。
例如,对于证券公司而言,融资融券拓宽了业务收入渠道,是一个基于创新产品的盈利增长点,而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四、融资融券中客户缴纳的担保物指什么?
展开全部为了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融资、融券前,应当事先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以证券充抵。
投资者提交的保证金以及投资者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投资者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等,可以充抵保证金。

五、贷款担保是什么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
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
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物的担保,是以特定的实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约,银行可通过行使对该担保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

六、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贷款担保?
展开全部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贷款担保的方式:贷款担保有保证、抵押和质押。
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贷款担保的审查: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借贷担保公司区别 银行贷款门槛高、额度紧、审核手续复杂催生了大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担保公司的手续方便、门槛低、额度高使得银行与民间借贷市场共同繁荣。
他们的存在解决了大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为担保公司,其实其中还有很多的不同点。
融资性担保业务和拆借业务不仅在借款时间长短,风险低高、收益高低、法律允许范畴有显著区别外,还可以从一下方面比较: 第一,业务范围不同。
前者是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贷款;
后者是为企业或个人直接提供资金,既有个人按揭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也有企业项目资金借款,资金过桥拆借,借款的主体是担保公司。
第二,业务来源不同。
前者有自己开拓的,同时有很大部分是银行推介的有贷款需求的企业;
后者基本都是得自己开拓业务。
第三,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合同主体不同。
前者是银行与企业的借款关系(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企业的委托担保与被委托担保的关系(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关系(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关系(保证合同)。
后者是担保公司与企业(个人)借款主体与贷款主体关系,主合同是借款合同,从合同是担保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
第四,风险控制的要点不同。
前者主要考察贷款企业的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资金流量等,重点在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分析;
后者主要考察企业的用款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背景,短期还款能力,直接监控企业的用款流向,重点在控制回款风险。
第五,反担保与担保措施的灵活性。
前者融资性担保,毕竟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起码在成立时间、资信能力、担保措施进入了门槛条件,所以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措施都比较简单,类型也比较单一,一般是企业负责人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金,最多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则可;
而后者资金拆借的对象,往往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能提供的担保措施相对薄弱,所以转向民间借贷,所以能提供给担保公司的担保措施往往存在很多瑕疵,需要担保公司对这些担保措施进行灵活组合,以降低自己的风险。
房产全委公证、股权质押、承兑汇票账户监管、长期租赁权等等创设性的担保措施无所不用。
第六,对贷款的监控重点不同。
融资性担保公司既注重贷前调查,更注意贷后不定期检查,因为企业经营贷款一般都是1年至2年,周期比较长,很注意对企业的长期跟踪,贷后检查的成本较高;
而拆借业务,更注重贷前的尽职调查,因为借款期限都较短利息较高,一般放款后企业会尽量提早还回本金,不会专门进行贷后跟踪,所以贷后检查成本较低。

七、股市融资融券中的担保品是指什么?
你的固定资产

八、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条件是啥?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条件是啥?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担保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
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4.《贷款担保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股权质押贷款担保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按期还本付息;
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
3.《贷款担保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p2p借贷时发生的担保行为属于融资性担保吗?
根据我国《担保法》对担保人有如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规定的,都是可以作担保: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
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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