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怎么防范企业并购的
(一)企业并购财务风险防范建议1、针对企业并购的融资风险,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融资结构,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企业债务资本、权益资本和自有资本的比例结构是企业融资结构的主要内容,所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需要合理控制以上各种资本的比例,并遵循资本成本最小化原则。
同时,并购方应该合理安排资金的支付方式、数量和时间,达到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
此外,并购企业也可以根据自身获得的流动性资源、目标企业税收等情况,对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进行结构设计,最终达到降低融资风险的目的。
最后,政府作为企业外部融资的组织者,可以通过建设投资银行等方式来完善资本市场,以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
2、针对目标企业价值评估风险,应该改善并购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具体而言,首先,财务会计报表作为目标企业的核心部分,并购方在实施并购前,应该对目标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精准分析,全面了解目标企业的资料;
其次,并购方为了保证其掌握信息的准确性,并购方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银行,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和产业环境进行全面分析,并要求其做出合理预期;
再次,并购方还可以聘请资源丰富的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的信心做进一步证实,以保证评估价格的合理性;
最后,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实施资产评估行业准入制度,规范该行业的业务准则,保证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质量。
3、针对企业并购的流动性风险,企业应该建立流动性资产组合。
就是将企业持有的部分资金投入到流动性好、信用度高的证券组合中,因为这类证券组合的变现能力强,所以企业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缓解并购双方债券到期时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并购企业在面对企业流动性风险时,必须通过调整企业资产负债匹配关系来解决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性风险。
具体实践中,对冲法融资是企业常用的方法,即每项并购企业的资产都对应与其到期日相近的融资工具,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资金缺口。
4、企业并购过程中政府应明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理清其与企业的关系。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我国政府应该明确其职能,对我国企业进行合理规划、引导、协调和监督。
尤其在我国的并购市场上,政府应该积极引导企业的并购行为,协调各产业间的关系,最终实现优化产业结构和社会资源的效果。
5、通过合理利用企业并购的方式来吸引外商投资。
在经济全球化的经济大背景下,跨国并购已经成为企业并购的重要趋势,我国企业应该时刻把握这一趋势,熟悉、运用企业并购,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国际趋势。
此外,在实行跨国并购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应该坚持走企业间强强联合的战略化道路,只有这样才能抵御世界资本市场风险,实现企业自身的长足稳定发展。
6、建立健全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来防范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同时企业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
在企业并购的过程中,目标企业往往为了隐瞒自身的经营状况而进行财务造假或者不会主动披露企业合并的关键信息,这就要求并购方在企业并购活动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审慎态度,准确地分析目标企业的财务数据并做出合理判断。
此外,并购双方还应签订相应的法律合同等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的文件,通过法律协议保证并购企业双方的利益。
(二)企业并购文化风险防范建议。
鉴于企业文化的构建和维系有其客观规律,并购方在企业并购前,应该对并购双方的企业文化做详细地调查分析,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提高并购双方企业文化的相容性:(1)组建新的工作团队,该团队应该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人员,如管理、咨询人员等;
(2)采用环境扫描技术,从目标企业的企业宗旨、理念和文化刊物中探求企业文化的性质;
(3)采用系统性、结构性的科学评估方法,克服并购方在评估过程中的主观性和盲目性。
二、一个公司被另外一个公司全资收购会有哪些方面的原因?仅仅是财务方面出现了困难吗?
不断的增加人员、扩充设备、购置原料,来加大对市场的供应能力,同时打压竞争对手对市场份额的蚕食,这一切很容易在企业与市场的逻辑中实施,即企业擅长从市场中得到人员、设备、原料等诸多要素,这些原本各自单一的要素在融入到企业的原有体系中,通过奇妙的组合释放出强大能量,最终完成企业的一次市场扩张。
市场的风险告诉我们,每完成一次扩张行为,意味着企业现金流的增加是一个由“负”转“正”的过程,各种不确定因素,使这个过程可能变得很漫长;
如果企业购置各种要素,仅仅是从多元化经营风险来考虑,那么这些单一要素释放强大能量的基础“融入到企业的原有体系中”将不复存在。
如同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并不意味着你直接去经营或者你对这家企业的忠诚,你完全可以在第二天抛出这家企业的股票,并迅速持有另一家股票。
如果你购买的不是股票而是一些设备自己来经营,当然你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但很多技术上的困难制约着你,即使面对风险时或者看好新的机会时,将不再会买卖自如了。
有些要素不是像劳动力、设备、原料或者股票那样容易获得,如品牌、管理、执行力或者市场份额,这些不易购买的要素,却大多沉淀在市场存量中,越是成熟的市场领域,沉淀部分的价值越高,而价格却因为竞争度的加剧而相对低廉,这就为那些原本想通过增量部分来进入市场或扩大份额的企业,提供了一个好的机会,通过对存量部分在资产或股权上的控制来达到对机会的寻求,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并购行为。
并购的意义不仅在于,对那些希望通过多元化经营来平衡风险的企业,无疑是找到一个最便捷的迅速“融入到企业的原有体系中”的平台;
对于那些希望扩大市场份额的企业,无疑在减少“现金流的增加风险”上做到了这一点,并有选择的消化了竞争对手;
这种意义更在于对市场存量部分的高效率的再利用。
如同一个高素质人才对企业的正面作用和负面作用同样显著一样,由于并购行为中购买的并不是单一的无附加条件的要素,如何最大限度的发掘被购企业的价值,并同时做到企业文化的提升或认同,将有助于对先进企业文化的传播。
三、我国汽车企业的并购有哪些
一汽集团并购天津夏利上汽集团并购英国罗孚荣威品牌南汽并购英国罗孚的发动机和变速箱工厂,改名名爵品牌上汽集团并购南汽上汽集团并购韩国双龙广汽集团入股长丰汽车吉利并购沃尔沃轿车上述是国内并购,而且是近期的国外的就更多了,较有影响力的是:美国通用并购韩国大宇汽车美国通用并购澳大利亚霍顿汽车美国福特并购日本马自达,但是08年危机后又吐出来了德国大众并购保时捷雷诺与日产合并08年危机,菲亚特并购克莱斯勒汽车太多了,一时半会儿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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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个公司被另外一个公司全资收购会有哪些方面的原因?仅仅是财务方面出现了困难吗?
不一定。
公司收购另一企业,是看中企业的盈利能力。
强强相加,有利企业发展。
收购成功与否,是双方的协商的结果。
五、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展开全部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不得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千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超过的部分,由公司在征得证监会同意后,按照原买入价格和市场价格较低的一种价格收购。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个人持有该公司千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超过的部分在合理期限内不予收购。
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个人持有的公司发行的人民币特种股票和在境外发行的股票,不受前款规定的千分之五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但是,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在合理期限内不受上述限制。
任何法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后,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法人在依照前两款规定作出报告并公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和作出报告前,不得再行直接或者间接买入或者卖出该种股票。
第四十八条 发起人以外的任何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百分之三十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票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按照下列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以货币付款方式购买股票:(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十二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二)在收购要约发出前三十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
前款持有人发出收购要约前,不得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第四十九条 收购要约人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有关书面报告;
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应当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场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效期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第五十条 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第五十一条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十的,为收购失败;
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以后每年购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五。
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第五十二条 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
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他传播形式。
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内及要约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
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六、企业并购中的并购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
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企业并购中的并购标的可能是物,也可能是财产权利,取决于交易目的和交易方式。
狭义的企业并购通常指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或股票进行收购,并购标的是股权或者股份。
广义的并购,从目的的多样性角度看,实际标的可能是物或者其他权利。
举例:①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并购,标的通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并购,交易的标的通常是股权;
③广义的并购,例如A公司从B公司手里买下C项目公司,而C项目公司的资产是某块地或者某个项目的权益性资产,表面上看并购的标的是C公司的股权或股份,但也可认为实际的交易标的是某块地或者某个项目的权益性资产。
七、【企业并购】企业并购给企业带来什么?
企业并购可以给企业带来多重绩效:第一,并购能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
第二,并购能给企业带来市场权力效应。
第三,并购能给企业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约。
第一,并购能给企业带来规模经济效应。
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生产规模经济效应。
第二,并购能给企业带来市场权力效应。
第三,并购能给企业带来交易费用的节约。
参考文档
下载:上市公司并购什么样的企业.pdf《上市公司好转股票提前多久反应》《买了股票持仓多久可以用》《股票的牛市和熊市周期是多久》《公司上市多久后可以股票质押融资》《股票账户多久不用会失效》下载:上市公司并购什么样的企业.doc更多关于《上市公司并购什么样的企业》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62858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