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股票承销以及股票承销有什么方式
证券承销是间接发行证券的一种方式,证券承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具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承销商,按照承销协议由证券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本并交付证券的行为和制度。
当一家发行人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时,就要聘请证券经营机构来帮助它销售证券。
证券经营机构借助自己在证券市场上的信誉和营业网点,在规定的发行有效期限内将证券销售出去,这一过程称为承销。
它是证券经营机构的基本职能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承销包括包销和代销两种方式,承销协议中应当载明承销方,承销期满,尚未售出的股票按照承销协议约定的包销或者代销方式分别处理。
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
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二、增资股票的发行方式有哪些
股份公司随着经营的扩大和事业的发展,要不断地发行增资股票,以筹集资金。
增资发行股票一般有以下三种方式:1、有偿增资,指股份公司募集新股时,要求投资人按照股票票面金额或市场价格,以现金或实物购买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
具体形式有:(1)公开招股,亦称公募增资。
即股份公司向社会公开发售新股票。
公开招股的股票价格大都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2)股东配股。
即发行公司对原股东按一定比例分配新发行股票认购权,准许优先认购新股票,也就是按旧股一股摊配新股若干,或旧股若干摊配新股一股,以保护原股东的权益,按比例保持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原股东接受配股,但并没有认购的义务,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愿望和考虑收益情况,可以行使这一权利,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
此种股票一般按票面面值或高于面值(但仍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发行。
(3)第三者配股。
股份公司向公司股东以外的公司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公司往来客户、银行以及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第三者——公司顾问,发行新股票。
认购者可以在特定的时期内按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额的吸票。
采用此种方法发行新股,一方面可以调动公司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加强同往来客户、银行的关系,有利于公司经营;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增资金额不足时,完成增资总额。
2、无偿增资,即公司股东不向公司缴纳现金或实物,无代价地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的一种增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虽未收到外界现金或实物,但公司资本仍然增加,相应地公司的公积金或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
公司采取这种做法发行股票,目的不在于筹集资金,而在于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增大公司的社会信誉和公司股东的信心。
无偿增资通常有两种做法,即法定公积金转作资本的配股和分派股票股利。
3、搭配增资,亦称有偿无偿并行增资,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配子股东时,股东只需交纳一部分现金即可得到一定数量的新股,其余部分由公司公积金抵冲的一种股票增资方式。
这种方式集中了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的优点,有助于促进缴纳股金,迅速完成增资计划。
我国现在的送配股方案即属于此种增资方式。
三、间接持股是什么意思?
四、我国现行的股票发行方式是什么?
我国股票发行实践中较常采用的股票发行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⑴认购证抽签发行。
实践中又称为“申请表方式”、“认股证方式”。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证券时须首先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公开发售认购申请表即认购证(可以附加身份证限制),每一单位的认购证代表一定数量的认股权,并载明其认购证号码;
在认购证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个根据“三公”原则,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机关监督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所有股票认购申请表进行公开抽签。
”这通常是依据超额认购比例对认购证号码尾数进行抽签,凡持有中签认购证者,方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认购证将作废。
认购证抽签发行方法并不涉及股票价格问题,而仅依次来确定有效的认股人和有效的认股数额,即这是一种股票定价发行方式。
这种发行方式是以所发行股的超额认购为前提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它对确保股票发行的安全,缓和供求矛盾有一定的作用。
其缺点是发行环节过多、工作量大、认购成本高、发行时间长。
(2)存单抽签发行。
依此种发行方式,承销人在招募时须首先通过银行机构向社会投资人无限量发售专门的股票认购定额定期存款单,每一定额存款单同时代表一定数量的证券认购权,并载明存单号码;
在存单发售期限终止后,承销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在公证人监督下对上述存单号码进行尾数抽签,通常采用依认购比例进行存单号码尾数抽签的方法;
凡持有中签存单者,可按照招募文件披露的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定量证券,而未中签的存单将转变为单纯的银行定期存款单。
这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股款全额存入,即其存单的面额等于每股股票发行价格与每张中签存单可认购股数之乘积。
另一种做法是存款与股款分离,即其存单面额并不与认购股款挂钩,投资者认购面额一定的存单,其目的只是为了取得存单和存单上的编号,中签者不能用存单抵交股款和手续费,而需持中签存单到交款地点另行交纳股款和手续费。
(3)上网定价发行:这是近年来被普遍采取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①此种发行方式利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系统,由认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申报认股承诺;
②采取定额认股和抽签认股的原则。
依此发行方式,发行人和承销人通过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向所有在其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开设了股票帐户的投资人发出招股要约,在其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凡是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均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申报认股承诺;
认购期满后,由承销人根据“三公”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对全体认股人的认股序号进行尾数抽签,以确认有效之认股人。
中签者的认购将生效并交割证券,而未中签者的认购资金将返还。
如果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于认购期满时仍未能全部售完,余额部分依承销协议由承销人买入。
五、间接持股是什么意思?
在已经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有多处关于“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份的条文(特别是在有关收购的章节)。
但《证券法》本身并未就“持有”一词作任何进一步的解释。
投资者(尤其是法人投资者)“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有“直接持股”和通过其子公司、孙公司、曾孙公司等等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
可以肯定的是,《证券法》中的“持有”决不是单计算“直接持股”而不将“间接持股”计算在内。
举例而言,若A公司“直接地”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同时A公司以30%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C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又大量购入B公司的股票,当C公司对B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达到4%时,A公司肯定应当“举牌”公告。
否则的话,可能有足够条件和能力的A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其控股的且具独立法人资格的15家公司逐步地分别“直接持有”B上市公司4%的股份。
此时A公司实际上已经具有绝对控制B公司的能力。
但B上市公司的其它中小投资者及监管当局却并没有被告知这一重大变化。
这显然不是《证券法》立法的初衷和司法的目的。
所以,在《证券法》的司法过程当中,“间接持股”必须被计量进“持有”中。
六、股份发行有哪些方式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设立公司或者筹集资金,依照法律规定发售股份的行为。
按照股份发行目的的不同,股份发行分为设立公司而向发行股份、为扩大公司资本而向发行股份两种类型。
一、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对发起人的要求:大于或等于3000万、35%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比例:大于等于25%、10% 净资产在总资中的比例:大于等于30% (二)特定条件 无形资户在总资中的比例小于等于20% 最近3年连续盈利 (三)发起人与发起方式的界定 【解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1998年),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自1998年起,不能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只能采取“先:改制运行,后公开募集”的模式,即国 有企业首先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发行新股)。
二、增资发行条件 公司增资发行股票,除符合前述公司设立时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前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三、申请股票上市的法定条件 (一)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持有股票面值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欲1000人。
(四)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欲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25%;
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例为15% (注意股份发行为10%)以上。
(五)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表无虚假记载。
七、常见的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股票交易方式是股票买卖的方法和形式,股票交易的基本环节,是随着股票市场的形成、发展而不断发展,丰富起来的。
现代股票市场上的交易方式种类繁多。
从不同的角度可分类如下:1、从买卖双方的组合方式不同,可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议价买卖是一种原始的交易公式,由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交易。
它是店头市场上最常用的交易方式,主要是在交易证券的数量少,需要保密、或是为了节省佣金额情况下使用。
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由若干人组成,公开进行的 “双向竞争” 交易。
即这交易不仅是买卖双方之间出价的竞争,而且在众多的买者和卖者之间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与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完成交易的交易方式。
由于双向竞争,使得买方可以自由选择买方,反之亦然。
交易比较公平。
2、按交易达成的方式不同可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前者是指买卖双方直接洽谈,票券亦由买卖双方自行结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后者是指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的交易方式;
后者是指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方式来交易。
3、按照交割期限不同,可分为现贷交易和期货交易,近年来,还出现了只需交纳少量保证金便从事大宗股票买卖的信用交易、期权交易、股票指数期货等方式。
应答时间:2022-04-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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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间接发行的三种方式是什么.pdf《中小板股票上市多久可以卖出》《沙龙股票持续多久》《学会炒股票要多久》《股票要多久才能学会》下载:股票间接发行的三种方式是什么.doc更多关于《股票间接发行的三种方式是什么》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61455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