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花税涉税问题有哪些
纳税人在印花税纳税中存在许多涉税问题,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常见的涉税问题及注意事项。
1.财产租赁合同涉税问题:房产租赁合同未贴花。
许多纳税人承租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却未按规定贴花,从而造成少缴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应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其税额不足1元的,应按1元贴花。
(2)有些财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多个年度或月份,应就租赁期合同总金额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贴花,而不应分期贴花。
例如,某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房产,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30000元,应在签订时贴花30000×5×1‰=150(元)。
2.财产保险合同涉税问题:汽车保险单未贴花。
当前许多纳税人拥有汽车,而一般汽车每年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单。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规定,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
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照规定贴花。
因此,纳税人应对签订的合同性质的保险单按规定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要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
注意事项:汽车保险单贴花,计税依据是保险费金额,千万不能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的车船税计入保险费。
例如,某纳税人一辆汽车交强险保单总金额为1310元,其中车船税为360元,交强险为950元;
商业险金额为4250元。
则纳税人应贴花(950+4250)×1‰=5.2(元)。
3.借款合同涉税问题:向银行借款的合同或借据未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照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注意事项:(1)小微企业暂不贴花。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22〕105号)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纳税人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款,其相应的合同或单据不贴花。
(3)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特殊形式借款合同的贴花,应按《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30号)执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涉税问题:总分包合同按差额贴花。
建筑业企业在承包工程后,经常将部分工程对外分包,这就需要再与分包方签订合同。
这时,总包方既要与发包方签订合同,又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在计算总包合同印花税时,是按减除分包合同后的金额作为依据,还是按合同总额计算,往往容易犯错误。
注意事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不管是总包、分包还是转包,每次计算印花税时,都应该按照签订合同的总额作为计税依据,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计算,并且每次参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此外,有些小型装修企业及个体户,在接到分包工程时,往往都容易疏忽缴纳印花税,认为总包方已缴纳过印花税。
其实,不管分包多少次,只要签订合同,双方每次都应按合同总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二、私人借款合同要交纳印花税吗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个人、企业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或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的问题
1、贴在总账上2、合同双方各一份 各自负担各自的3、是4、不需要5、有合同就要交印花税,1‰6、应该是1‰7、验资不需要 等建账时在总账上直接贴8、直接找专管员询问 如需补交尽快解决

四、借款合同的印花税率是多少?谢谢,急。
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也就是说,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这里强调的是签订合同的对象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但并非银行跟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扩展资料:(1)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2)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3)根据财税[2022]78号文规定: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五、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六、个人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因此,你单位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交印花税。

七、企业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交不交印花税
企业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也应该按照印花税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依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八、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印花税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
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二、不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1、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2、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3、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需印花。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是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区别,不需贴花。
6、限额内的循环借款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不需贴花。
7、与金融机构的贴现协议企业办理汇票贴现,提前获得资金,将票据转移给银行,银行扣除贴现利息,曾经山东地税的鲁地税函[2005]30号文要求按短期借款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该法规已废止。
根据理道的分析,贴现协议不属于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8、信用证押汇信用证买方押汇,是指企业进口货物付汇时,因资金周转、投资成本等原因,要求银行代企业垫付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企业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利息,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不需贴花。
9、保理合同国内保理业务是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保理商(如银行)提前获得资金的业务,虽然具有融资性质,但不属于借款,不需贴花。
10、小微企业的优惠根据财税[2022]78号文规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需要交印花税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即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包括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抵押贷款合同,需要按借款合同缴印花税。

九、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您好,应该是双方都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文号: 国务院令【1988】第11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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