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公司才有资格上市,怎么上市??
我在北京办过股权质押,深圳办理的话手续应该差不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首先要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有关不得转让股份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质押。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区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做了不同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 公司已经上市了,那么需要带工商出质登记申请表和股东决议一起去工商局办理登记,区一级的工商局就可以了。
二、如果公司上市 都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上市?都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拿到国家的补助或者扶持?
公司上市需要条件很多这两个法律给出详细条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另需参考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建议参照对比这些规定评估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三、请问注册一个上市公司需要些什么条件?
从证券法上将有意义的部分摘录下来: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十四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 第五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在过去的新股发行中,证监会曾经有过一些内部规定: 比如: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要高于10%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 但现在基本上已不参照这个了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上市条件后,只是具备了申请上市的资格,而要真正成为上市公司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方可上市。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
对不符和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公众查阅。
经批准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交易。
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
四、何为“上市”?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上市的条件,以下条件必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1、其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以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公司股本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上市大致要经历以下步骤: 1、 拟写公司上市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2、聘请律师介入为公司完善有关公司管理的法律文件,按公司法的规定完善公司的组织机构,并拟写、整理有关公司上市的法律文书,如有涉诉案件的,律师代理完成有关诉讼工作。
3、聘请注册会计师介入完成有关公司上市的审计工作,并完善财务报表和原始凭证。
4、聘请券商进行上市辅导、推荐。
5、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及有关上市法律文件报证监会审批。
6、审批。
7、上市。
8、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上市后三年财务审计。
三、公司上市所需要的时间: 从拟写可行性报告准备上市时起,到通过审核上市,大约需18个月。
四、公司上市的支出中介费用 1、律师费:20万以上。
2、注册会计师费:60万以上 3、券商中介费:150-200万以上
五、公司要在深圳新三板上市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新三板上市条件:(1)满足新三板存续满两年的条件。
(有限企业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新三板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记录;
必须满足的条件。
(3)新三板上市企业治理结构健全,运作条件规范;
(4)新三板上市企业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新三板上市企业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
六、办理上市公司程序有哪些
按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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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上市申请。
上市申请。
发行人在股票发行完毕,召开股东大会,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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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审查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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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符合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
上市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确定上市时间,审批文件报证监会备案,并抄报证券委。
 ;
 ;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交易,应当报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文件。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请,予以批准;
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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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股票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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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申请时应报送下列文件:(1)申请书;
(2)公司登记文件;
(3)股票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事务所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
(5)证券交易所会员的推荐书;
(6)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
(7)其它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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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订立上市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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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后,即成为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还要与证券交易所订立上市协议,确定上市的具体日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向证券交易所缴纳上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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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发表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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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批准后,被批准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股票上市报告,并将其申请文件存放在指定地点供公众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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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的证券报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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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告的内容,除了应当包括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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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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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票发行情况,股权结构和最大的10名股东的名单及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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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创立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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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持有本公司证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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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近3年或者开业以来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下一年盈利预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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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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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票上市交易。
七、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主板以及中小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哪些条件及要求?
主板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无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参考文档
下载:好深圳上市公司有哪些手续.pdf《同花顺卖出的股票的钱怎么取出》《股票资料中的市净率是什么意思》《炒股为什么会出现亏损》下载:好深圳上市公司有哪些手续.doc更多关于《好深圳上市公司有哪些手续》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59590240.html
阎孝国
发表于 2023-02-24 19:17回复 清原紘:一个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视频时间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