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资产注入成功的话,其股票的总股本是不是增加呢
展开全部如不是增发就不会增加股本.而是增加资产.
二、为什么很多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
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
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
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1)送股、转增股本的会计实质。
从会计角度来说,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
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
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股东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
可见,送股、转增股本行为本身只是会计上的转帐而已,当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公司当年或以后获利,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
从另一角度看,送股、转增股本虽然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股票数量的增加于投资者权益无丝毫影响。
这是因为股票数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个投资者所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是不变的。
既然送股、转增股本只是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没有改变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那么很显然的一个结果就是每股所拥有的权益同比例地下降了,并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经营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变化不大的话,则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亦将同比例下降。
(2)送股、转送股本的负面效应。
稳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后期经营业绩的预测为根据的,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上市公司进入市场也还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预案的做法还不很规范。
由于这些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都得了较高的股票溢价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这部分溢价收入被记入资本公积,因而尽管这些公司当年可借分配的利润可能不多,但都有较高的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
虽然转增股本能够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东的欢心,但由于转增股本与送股一样,都有摊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的效应,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标。
总之,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要辩证地看待送股和转送股本。
一般来说,在新兴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比较喜欢用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以迎合投资者;
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较多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股东收益的稳定性。
三、配股以后会导致股价下跌吗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发给老股东的一种优先认购新股的证明。
有了配股权证后,股东可凭借它参加新股的认购,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
在上市公司宣布配股时,一般来说配股价会低于市价,在除权日,股价会下跌。
若股东放弃配股,股东原有股票的市值就会下降而遭受损失。
当股东不愿对公司进一步追加投资或对后市不看好时,为保证自己的利益少受或不受损失,如配股权证能流通转让,老股东应在配股权证终止流通前将其转让,这样可对因配股带来原有股票市值的下降而获得部分经济补偿。
当上市公司给股东派发配股权证后,股东可有三种选择:其一就是行使认股权,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配股资金,认购新发行的股票,这样股东所持的股票比例就会与公司的股票同步增加,对于控股股东来说,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变,对公司的控制力与配股前相同。
第二种选择就是放弃配股权而听任配股权证过期失效,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股东无力参加配股或不愿对公司进一步追加投资,另外就是正股价已低于配股价,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比配股更合算。
其三是股东权衡利弊后,认为出售配股权证将比采取前两条措施更为有利,股东就可根据规定在有效日期内将权证出售转让。
毫无疑问,派发配股权证比不派配股权证对老股东更为有利。
一是股东多了一些选择,若不参加配股,就可将配股权证以市价出售。
更主要的是,当后市看好时,配股权证上市时将有一段升水,特别是配股权证价格相对比较低,人们误认为配股权证可以以小博大,就将权证的价格炒得脱离实际价值,如深市股民曾经就将某配股权证炒到比正股价还高30%的价位。
1.2 配股权证的价格 当配股权证上市流通时,其理论价格可由下式计算: Qt=Zt-C/ 1+a(1) 其中Qt为配股权证在t时的理论价,Zt为t时刻的正股价,C为每股的配股价格,a为正股到配股缴款时的涨跌幅度。
由于配股宣布后到缴款尚有一段时日,正股到期时相对于t时就有涨有跌,其中上涨的最大空间没有限制,而下跌时最多跌到0,所以正股到期时的最大跌幅将不超过100%,最大涨幅为无穷大。
正股价的涨跌幅度a的取值范围为: -1<a<J当a的范围确定后,就可确定权证价格Qt的范围。
当正股的价格下跌到0时,跌幅为100%,a=—1,配股权证的价格为负。
但在实际交易中,任何证券的价格不能为负,故权证的最小值就是0,在实际交易中一般也就是货币的最小单位,如深市的某些配股权证价格就曾跌到过只剩1分钱;
当正股价格无限上涨时,其涨幅a也就等于无穷大,此时配股权证的最高价格就等于正股价。
故权证价格Qt的取值范围就为: 0<Qt≤Zt在(1)式中,某一时刻t的正股价和配股价都是已知的,a是未知的,它只有到配股缴款时方能知晓,故在计算配股权证的价格时,a就只能取一个预测值或估计值。
由于股民对后市的看法不一,配股权证的价格往往波动较大。
当股民预测权证到期时正股价将不高于配股价,配股权证将没有任何价值,因为届时股民直接购买正股将比购买权证去参加配股要合算得多,这时候配股权证的价格也就是1分钱。
而当股民普遍看好看后市时,a的取值就比较大,权证的价格就较为逼近正股价,但不会超过正股价。
当权证价格接近正股价时,股民可直接购买正股,这反而比购买权证后再去配股要节省投资,实际的投资效益也要高得多。
具体情况还是要看你当时股票的价格和配股数和配股后的价格怎么划算了,需要权衡的
四、总股本是怎么算出来的?
股本,包括新股发行前的股份和新发行的股份的数量的总和。
亦作:资本总额。
公司资产的总价值,包括股本金、长期债务及经营盈余所形成的资产。
总股本的大小与股价的关系 总股本大的话,而且非流通股本小的话,庄家不易控盘,该股不易成为黑马.相反,总股本小,而且非流通股本相对来说占有较大的比例,那么庄家很容易吸筹建仓,能快速拉升股价,成为黑马的机率较大.如果没庄家的介入,股本大的价格波动相对股本小的价格波动要小一些.
五、为什么很多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送股与转增股本对一般投资者来说,统称"送股",实际上,两者具有本质区别。
送股俗称"红股",是上市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利润分配,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
而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在股东权益内部,把公积金转到"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账户,并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比例的大小分到各个投资者的账户中,以此增加每个投资者的投入资本 。
因此,转增股本不是利润分配,它只是公司增加股本的行为,它的来源是上市公司的资本公积。
(1)送股、转增股本的会计实质。
从会计角度来说,送股实质上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实际上盈余公积的一部分也可送股。
而转增股本则是将资本公积转入股本账户。
股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同属股东权益类账户,都是公司的净资产,这些都属于投资者所有,也就是说,经过送股、转增股本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并没有改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产、总负债。
可见,送股、转增股本行为本身只是会计上的转帐而已,当然上市公司不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而使公司当年或以后获利,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当然也不可能因此增加。
从另一角度看,送股、转增股本虽然使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发生了变化,但这种股票数量的增加于投资者权益无丝毫影响。
这是因为股票数量是同比例增加的,每个投资者所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是不变的。
既然送股、转增股本只是使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增加了,而没有改变投资者在公司中的权益,那么很显然的一个结果就是每股所拥有的权益同比例地下降了,并且,如果公司下年度的经营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变化不大的话,则下年度的每股收益指标亦将同比例下降。
(2)送股、转送股本的负面效应。
稳健、成熟的上市公司制定其分配政策是以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对后期经营业绩的预测为根据的,但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时间还不长,上市公司进入市场也还不久,因而部分上市公司制定分配预案的做法还不很规范。
由于这些公司在发行新股时都得了较高的股票溢价收入,超过股票面值的这部分溢价收入被记入资本公积,因而尽管这些公司当年可借分配的利润可能不多,但都有较高的资本公积,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这些公司常用的做法。
虽然转增股本能够博得目前的流通股股东的欢心,但由于转增股本与送股一样,都有摊薄每股收益与每股净资产的效应,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利润分配以及下年度的每股盈利指标。
总之,对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要辩证地看待送股和转送股本。
一般来说,在新兴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比较喜欢用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分配,以迎合投资者;
而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较多采用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股东收益的稳定性。
六、可转换债券的稀释问题
只要发行了可转债就应该在发行日起就要考虑其稀释作用,原因是稀释每股收益是把潜在的增加股票考虑进去,虽然该债券要到发行一年后才开始转股,但是可转债在发行时就已经承诺可以转股,只是限制了转股时间而已,故此潜在的增加股票在可转债发行后就存在。
题目中的6/12的确是指2022年7到12月的利息可以省下来,原因是可转债在转股时只对债券面值按转股价格来计算转股数量的,对于当期应计未支付给投资者的应计利息不予支付的。
但是这道题出题者是出得有问题的,原因是转股时间是在发行后的一年,那时应当先支付第一年的利息,原因是债券已经满一年就必须支付一年的利息,转股时间却在一年后,故此这部分的利息不应该考虑在稀释每股收益所增加的净利润里面的。
但现实的情况是一般是可转债自发行日起满六个月后就可以开始转股,故此答案的计算方法在应用在现实中是没错,但按这道题的题意就是有误。
我只是指出这道题的错误之处。
对于可转债一般是对于股权是有稀释作用的,主要就是转股后增加了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对于那些未支付的利息是难以对抵销其对每股收益的摊薄作用,故此会有这个说法,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个说法未必正确,如债券的票面利率较高且发行者盈利能力处于微利或并不高的情况下就并不一定是正确的。
参考文档
下载:发行可交换债为什么不增加总股本.pdf《股票跌停多久退市》《社保基金打新股票多久上市》《德新交运股票停牌多久复牌》《卖完股票从证券里多久能取出来》《股票除权除息日多久》下载:发行可交换债为什么不增加总股本.doc更多关于《发行可交换债为什么不增加总股本》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57731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