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押合同符合如下情形时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知应在多长时间内发出
您好!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无效。
合同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该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失效。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解除持有异议的,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三、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通知应在多长时间内发出
您好!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权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无效。
合同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该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失效。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解除持有异议的,应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的,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四、网上提交的股票合同单已经显示成功什么时候可以关闭系统?
什么时候都可以
五、我想问一下股权转让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你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直接写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
生效日期主要看合同条款约定
六、外商投资股权转让协议 何时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经过批准才能生效,并未有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及第二十二条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结合股权转让会导致公司章程变更需要审批才能生效的情况看,应当自公司章程变更被批准才能生效。
但是如果当事人的约定晚于此时间的,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
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股东全部转让是否为终止经营合同
合营合同终止,实践中有点地方商务部门会要求对终止合营合同作出董事会决议,与股权转让事宜一并审批。
新进入的股东如果不是外资的话,转让后的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公司,不需要商务批准其股东协议。
八、转让公司股份在时间上有什么法定限制
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利义务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而公司法中针对股份转让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希望采纳
九、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故股权转让合同也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
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股权转让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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