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知道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分别,公司为什么要我们签劳务派遣合同
我们签的也是劳务派遣合同,对自己应该没有什么坏处。
不过签合同的时候最好仔细看一下,还有你就职的那家公司是私营的还是国企呢?这个是需要注意。
如果是国企那就没什么问题,还有就是要问清老员工那家劳务派遣公司在哪,一般签了合同的都需要交保险金那些,应该就是在那家劳务派遣公司交的
二、为什么现在许多单位都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定合同?而不以正式合同签?有什么区别之处
这是企业为了避免以后的劳务纠纷采用的一种叫“劳务派遣”的用工方法,一般采用这种方法的企业一般都是不愿意负责任的企业。
而转借“劳务派遣公司类”的第三方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也就是说,劳动者虽然进入了企业工作,但是算是“小妈生的”,在合同期内貌似和企业员工一样,但合同期满后没有补偿,直接滚蛋。
所以,最好是不要和这样的公司签订合同,浪费了自己的时间,也没有长久的保障的。
三、杭锅集团为什么这么大的上市公司,管理还这么混论?为什么底层的员工想进去工作就必须签劳务外派的方式?
这现在是普遍现象了。
包括各大央企都是。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邮政,工行,建行,中行,农行等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你们签的合同是第三方劳务公司,你们单位再跟这个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力合同,你们就像劳务公司卖给用人单位的商品劳动力一样。
这样做有几大优点。
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特别是大企业,签订直接合同10年以上不得单方面辞退员工;
连续签订3次合同以上不得单方面辞退员工。
这样的话,你根本没跟用人公司签过正式合同,所以公司不受约束。
2.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公司正式编制(国企央企最为明显),其待遇肯定会低很多,这样也节约单位用工成本。
3.正式员工一种是通过公招单位考试和原来政企改革以前行政编制的人员,这类员工只要不犯大错,通常是铁饭碗,所以不容易管理。
而劳务派遣就不一样了,很容易管理,不听话就走人,所以很多正式编制员工不愿意做的,都让劳务派遣做
四、为什么现在许多单位都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定合同?而不以正式合同签?有什么区别之处
当年,新劳动法将劳务派遣规定了下来,目的是规范劳务派遣关系(早就存在)如今,用工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仅规避用工风险还省钱(益处多多)但是,劳动者派遣到务工单位难以管理,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三方关系)同时,劳动者在务工单位待遇没法相比,同工不同酬成为理所当然(差距产生)结果,务工人员只得基本工资和加班费,派遣公司只办理几项保险(没人关心)当然,派遣员工想要转正那就难如登天,石化电信银行大量的派遣(水也有源)最终,劳动者所得细微不劳动却得巨利,可想而知企业谁不愿如此(只可惜啊)今后,劳务外包将会大行其道取其代之,那是企业可就只要核心人此外,全部是外包全部是生产外包人员,可是社会分配会朝哪儿走结局,不言而喻!
五、杭锅集团为什么这么大的上市公司,管理还这么混论?为什么底层的员工想进去工作就必须签劳务外派的方式?
这现在是普遍现象了。
包括各大央企都是。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邮政,工行,建行,中行,农行等等,很多劳务派遣员工,你们签的合同是第三方劳务公司,你们单位再跟这个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力合同,你们就像劳务公司卖给用人单位的商品劳动力一样。
这样做有几大优点。
1.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特别是大企业,签订直接合同10年以上不得单方面辞退员工;
连续签订3次合同以上不得单方面辞退员工。
这样的话,你根本没跟用人公司签过正式合同,所以公司不受约束。
2.劳务派遣员工不属于公司正式编制(国企央企最为明显),其待遇肯定会低很多,这样也节约单位用工成本。
3.正式员工一种是通过公招单位考试和原来政企改革以前行政编制的人员,这类员工只要不犯大错,通常是铁饭碗,所以不容易管理。
而劳务派遣就不一样了,很容易管理,不听话就走人,所以很多正式编制员工不愿意做的,都让劳务派遣做
六、由于公司上市后要解除合同.于其所谓的下属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是否违法?
这是违法的。
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赔偿金。
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
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单位设立所谓的下属的劳务派遣单位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七、为什么这么多公司签的是劳务派遣
规避用工风险,建议跟原公司签。
第3方的一般不靠谱。
八、由于公司上市后要解除合同.于其所谓的下属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这是否违法?
这是违法的。
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实际工龄支付赔偿金。
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
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单位设立所谓的下属的劳务派遣单位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九、企业用工为什么要通过劳务派遣,为什么不要劳动者跟企业直接签合同,是不是欺诈劳动者?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不占用工单位的编制,工资支出不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也不在用工单位统计、年检的范围内,因其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如发生劳动争议,派遣公司将承担一切责任,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与风险。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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