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特别处理股票
特别处理股票:由于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相应公司的股票实行交易特别处理。
特别处理分为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和其他特别处理。
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措施包括: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 (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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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市场特别处理(ST)的条件和方法
ST是连续两年亏损的企业,而给他的特别处理,如果是三年的会给予停牌处理
三、st股票摘帽的条件有哪些
一楼仁兄解释的太专业了,可以通俗点: st股票摘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该股票的净资产需要高于一元 2 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值 3 会计师出具肯定意见报表 4 企业净资产高于注册资本 满足以上条件后,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 企业主营业务运转正常 2 企业的净利润为正值是由主营贡献的 许多st类公司长期戴帽,主要是两个条件造成的 一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巨亏,以致于以后多年的净利润为正也无法弥补当年的巨亏st宇航就可能属此类 二是上年度利润为正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造成的,也就是一次性收入造成的,比如卖地卖所持股票卖资产,政府补贴,债务豁免等等 许多*st类公司上一年度净利润为正是由于非经常性损益造成的,扣除该部分后该企业利润仍为负值,这种情况下只能摘星,而不能摘帽。
最后一句话是关键,明白了吗?
四、我国上市公司特别处理制度的作用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上都没有特别处理制度。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特别处理制度的出台有深刻的背景。
一方面对上市公司来说,根据有关证券法规,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被取消上市资格。
特别处理制度对已经连续亏损两年或是存在着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严重问题的上市公司敲响警钟,督促经营者改善企业业绩;
而对广大投资者来说,特别处理制度旨在向广大投资者进行特别提示,是让投资者知道所面对的投资风险。
五、我国上市公司“特别处理”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完善上市公司ST制度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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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亏损和现金流量”同时作为财务异常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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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务的角度看,现金流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企业生存的根本。
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异常,不仅要看盈亏情况,还要看现金流状况。
因为会计利润(亏损)的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它是以款项的应收应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
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利润并不代表企业真正具有偿债能力或支付能力。
一个账面利润不错的上市公司,可能因现金流量不足而破产倒闭,一个账面亏损的企业可能因为有足够的现金流量而得以持续经营。
这种情况主要是会计核算中采用的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等所含的估计因素造成的。
现金流量是以现金的收支为基础的,它消除了由于会计核算采用的估计等所产生的对上市公司获利能力和支付能力的影响。
所以在确定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是否出现异常时,不应仅仅以该公司是否发生亏损为标准,还应考察该企业是否出现负的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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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处理时要综合考虑上市公司的短期业绩及其长期盈利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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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出现短期亏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关部门应针对不同的亏损原因进行不同的处理,这样既给企业管理当局一定的压力,同时也给投资者风险提示,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对于经营管理不善的上市公司,一旦达到特别处理的标准,应坚决给予特别处理。
对于长期盈利能力较好但因行业背景不佳和处于成长期而出现短期亏损的上市公司,政策上应给予其一定的时间空间扭亏为盈
六、我国上市公司特别处理制度的作用
您好,就现阶段讲,我国企业申请发行股票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股份公司。
(2)妻有桩全的橱务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3)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要有一定的自有资本。
(4)新成立的股份公司至少应有3名发起人;
发起人认购的胶份应至少占发行总额的30,这是对新成立的股份公亩的特别要求。
(5)再次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必须在再次申请发行般察俞的两年内保持无经营亏损。
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起草申请发行股票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和文件。
(2)委托知名度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为其资本评估。
(3)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如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需要先向计划部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报批手续。
(4)委托证券公司作为承销机构。
我国股票发行的基本程序: .1。
股票发行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耍求提出发行服票的申请。
首次发行服票的新公司,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①发行股票巾请表,这包括:发行公司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所发行股票的名称、种类,本次发行的范围、总额,每股金额,工西注册登记悄况,发行股票的用途,股息红利分配方式等,②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③企业章程,④发行股票的章程,⑥股票发行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总额的30%以上的验资证明,⑦发行的股票所筹资金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批准文件。
公司再次发行股票,除申报上述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如下文件:①董事会关于再次发行股票的决议,②经注册会计师查核签证的最近两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现有企业实行股份判而发行股票时,除申报上述有关文件外,还应向主管机关申报以下文件:①省(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实行股份制的文件或实行股份制的方案,②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资产的报告。
2。
有关审批机关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并按有关政策进行审批。
3。
主管机关审定股票式样。
4。
发行人在获准发行股票后,一般应在三个月完成股票发行。
5.承销机构(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委托的股票承销.业务。
6。
投资者购股并在承销机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七、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况有哪些
其他特别处理的处理措施包括:(1)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2)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
也就是说被*ST。
二、摘*条件,由*ST转ST: 1、年报盈利。
2、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4、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三、摘帽条件,即去ST,转为非ST个股,条件更严一此,如果不符合,则仍保留ST: 1、年报盈利。
2、主营业务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3、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4、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证监会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被其他特别处理的股票,其证券简称前冠以ST字样,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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