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含哪些方面?
根据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书上所述,普通股享有的权利有: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行使这一权力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半数通过,但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2/3以上通过。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一是普通股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是解散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一般原则是:只能用留存收益支付;
股利的支付不能减少其注册资本;
公司在无力偿债时不能支付红利。
(□)我国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先决条件:第一,解散之时。
第二,法定程序: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其他权利。
第一,查阅,建议或质询。
第二,转让。
第三,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优先认股权是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票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权利。
目的:一是保证股东原有的持股比例。
二是保护原股东的利益和持股价值。
股东有三种选择:第一,认购。
二是,权利转让。
三是,不行使听任失效。
是否具有优先认股权,取决于认购时间与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前,享有;
之后不享有。
前者含权股,后者除权股。
如果简单记忆的话,记住四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公司资产收益分配请求权、公司剩余资产分配请求权和优先认股权。
二、优先股与普通股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按股票所代表的股东权利划分,股票可分为普通股股票和优先股股票。
普通股股票是最普通也最重要的股票种类,优先股股票则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具有收益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的股票。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1)风险不同。
普通股股票的股息随公司盈利多少而增减,还可以在公司盈利较多时分享红利,因此收益较高,风险也较大。
优先股票根据事先确定的股息率优先取得股息,股息与公司的盈利状况无关,公司解散时股东可优先得到分配的剩余资产。
因此优先股风险低,收入稳定。
(2)权利不同。
普通股享有广泛的经营管理决策权,而优先股权利范围小,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是什么?
1. 收益不同:优先股收益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影响,普通股收益主要看公司经营状况。
2. 权利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参与公司管理决策的权利,普通股有。
3. 资产分配顺序不同: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清偿顺序在普通股之前。
4. 退股情况不同:优先股和普通股都不能退股,但优先股可回售给公司。
普通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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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先股和普通股有哪些区别,优先股的优先权有
优先股不参与公司任何活动而且股份是不变。
普通股根据企业变化而产生股份。
五、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优先股和普通股有3点不同:一、两者的实质不同:1、优先股的实质:指享有优先权的股票。
2、普通股的实质:指享有普通权利、承担普通义务的股份,是公司股份的最基本形式。
二、两者的作用不同:1、优先股的作用:优先股的股东对公司资产、利润分配等享有优先权,其风险较小。
但是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2、普通股的作用:普通股的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收益享有平等权利,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红,风险较大。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
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
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三、两者的权益不同:1、优先股的权益:(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2、普通股的权益:(1)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
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
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
(3)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
当公司资产增值,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公司破产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不过这种权利要等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权利满足后才轮到普通股。
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优先股参考资料来源: 百科-普通股
六、2优先股一般具有哪些优先权利
展开全部两种权利a. 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希望帮到了你
七、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含哪些方面?
八、普通股有哪些权利啊?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
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
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1)公司决策参与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
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
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
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
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
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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