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独立主要是要求:(1)拟发行上市公司应设立其自身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2)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拥有其自身的银行帐户,不得与其股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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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要求有哪些—拟上市公司的拟上市公司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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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上市公司必须保证其财务独立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财务独立主要是要求:(1)拟发行上市公司应设立其自身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
(2)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拥有其自身的银行帐户,不得与其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帐户;
(3)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得以任何形式战胜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
(4)拟发行上市公司应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或履行缴纳义务;
(5)拟发行上市公司应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6)拟发行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或将其拟发行上市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

拟上市公司必须保证其财务独立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二、拟上市公司的拟上市公司确认条件

一、企业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依法设立且运作规范;
三、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
四、公司基本符合上市条件;
五、公司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的环保要求;
六、公司与合格的境内外上市保荐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
七、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

拟上市公司的拟上市公司确认条件


三、怎样成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

只要不是代持,应该没关系。
公司要引进战略投资者吗?

怎样成为拟上市公司的股东?


四、成为大股东应具有哪些条件

股份制企业不单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而且是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剥削。
表面上看大小股东权利一样,好象不存在剥削。
但是实际商业操作中会发生各种变化。
因为在股份制企业里大股东占有决策权,小股东没有决策权。
所以大股东就有利用这些变化来实现增殖效益的机会,这些效益也就是只有大股东才能实现的利润,小股东是没有的。
而且大股东还可以借助各种辅助势力工具来保护这些商业运作,这样大资本就可以压缩小资本的利润,其目的用来实现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剥削。

成为大股东应具有哪些条件


五、拟上市公司股东任职资格限制?

可以担任股东,参见尤洛卡、博云新材、川大智胜等招股书

拟上市公司股东任职资格限制?


六、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一)股本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
即有限责任公司在审计基准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由于在一个时点上,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会为整数,一般是取整数折为股本,零数以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进行分配,将零数分配给股东,继续挂在帐面作为对股东的负债,二是将零数计入资本公积金。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1、有限公司的折股依据是经审计的净资产,而不是评估后的净资产,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二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资产评估资料审核指引》的规定,有限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可以进行资产评估,但由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帐务调整。
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帐务调整的,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公司,按《公司法》规定应在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三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2、如果公司有较多的参股企业,则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量可能出现不一致情况,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实践中一般以母公司报表的净资产数为折股依据。
(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说以两者中低的数为折股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指发行后),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目前中国证监会控制的发行比例一般在25%—40%之间,因此,股份公司设立时的股本一般不低于三千万元。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七、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财务独立主要是要求:(1)拟发行上市公司应设立其自身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
(2)拟发行上市公司应拥有其自身的银行帐户,不得与其股东单位、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帐户;
(3)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得以任何形式战胜拟发行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
(4)拟发行上市公司应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或履行缴纳义务;
(5)拟发行上市公司应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6)拟发行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或将其拟发行上市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八、区域股权市场对拟挂牌企业有什么要求

各区域股权市场对拟挂牌企业规范性要求虽然或多或少的存在着区别。
但是核心内容是相同的,主要有:1.公司治理机制健全。
企业的“三会一层”需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完整,符合自身特点和公司治理机制的基本要求,职责明细和议事规范。
避免董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受制于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情形。
2.企业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完整,不存在争议或限制。
企业资产应取得合法合理的相应权证,如食品药品注册证,商标权证,专利权证等等。
3.企业组织机构及其经营合法、规范。
企业合法并真实取得注册资本载明的资产,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和相关环保要求;
企业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4.内部控制制度独立且完善。
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晚上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企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性。

区域股权市场对拟挂牌企业有什么要求


九、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应具备的条件:  已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下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下称“增发”),除应当符合前述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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