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分红后要进行除权或除息,那投资股票就只有能过股票差价才能得到收益了是不是?
任何一项投资都会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进行投资的基本要点。
作为投资股票也不例外而且最能体现这个最大化的直接收益,你说不错股票是有分红、甚至大额度地配送股份,既然有了这个收益就没有必要再去炒作,等着分红扩股来增加投资收益也不错。
这个观念不符合人类不断进取、攀登,追求更高、更好、更快的天性;
这就好像说:“既然有了桑塔纳还要奥迪干什么”一样。
从理论上讲,投资股票的收益是从二个方面获得,一是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配送股份(做长线投资),二是赚取股票差价(做短线投资)。
前者有个前提必须是上市公司有较高的利润,而利润又来自于正确的经营决策和优秀的管理团队,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实现,在实现之前有着许多不确定性和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盈利的预期不能认定,收益的绝对保障性难以预料;
而后者(炒作)则不同,由于股价的变化使投资收益,具有即刻兑现的时效性和对自己才智应用的验证性,股价涨了你马上就得到收益,不受上市公司经营好坏的影响,所以作为股民更喜欢直接见效、刺激惊险、跌宕起伏的后钟获利方式,在达到投资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使贪婪欲望和感官的刺激得到满足,这就是为什么上万成亿的股民在股票市场前仆后继,奋力博弈去赚取股票差价的原因。
一句话:怎么赚钱快就怎么干,最大限度地用你的才能让你的投资收益最大化。
这样你应该理解了吧。
二、一个股票12元,涨了10%赚多少钱啊?怎么用公式计算?
醒了,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正常的情况下,不管你买什么股票,什么价格,你买的股票的涨(跌)幅比例和你投入的比例都是一样的。
但你买卖股票要交佣金,卖股票要交印花税,并且你如果买6开头的股票要交过户费,把这些去掉了就是你的盈利。
三、一个关于股票的基础问题,个人炒股票怎么挣钱,是靠股息和分红还是靠转手投机赚差价。谢谢!
个人炒股票怎么挣钱,是靠股息和分红还是靠转手投机赚差价? 答:靠股息和分红也可以赚钱(要业绩好的公司)。
靠转手投机也可以赚钱,(你一定的经验技术) 理论上股票是对公司的出资证明,如果是靠股息和分红的话,买了股票长期持有就可以了,干嘛要倒来倒去? 答:长期持有是占股权大的股东,利息分红都不得了,倒来倒去是因为有外部炒作资金,这些资金靠投机赚钱,个个都买了股票不卖,那还有何意义?只有买进没有卖出的,那股价不升到天上去,而且倒手投机比股息分红赚得多?(当然分险也高) 假如选定一个前途不错的公司股票,以后公司效益好了,股价是随着公司资产壮大而同步提高(这里面又有怎样的关系?), 答:如果你是一个散户。
才买几千股的;
公司再好也跟你没啥关系。
顶多配个股给你 在中国的股市里,公司的业绩只能说明公司利好利空。
跟股价没啥关系,股价是靠交易形成的, 如果是靠买卖炒高的价格,那也就是说有可能公司发展了而股价却下跌了?那股价还能反映公司的市值吗? 答:既然说价格是交易形成的,那公司发展跟股价的涨跌没有直接因素,只能说公司未来业绩向好,给市场带来买入的动力,但不一定股价会涨,当然,也有可能涨,比如。
房地产中的万科,他年年都赚好几千亿,但他的股价就不是年年涨啊,去年到今年还不是跌得狗一样。
公司的市值,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从股价上反应的,因为股价越高。
公司的市值就越大啊,懂不 如果是短线投机的话,那小白我就更不明白了,股票发行时钱就被公司圈走了,以后的股价和公司还有关系吗? 答:股市本来就是一个圈钱的地方,股票发行就是为了圈钱,当中有可能是公司的发展需要,也有可能是借上市来提高股东的财富。
以后股价跟公司的关系还是一样的啊,不管你如何炒作,公司会在下一次有利时机再扩股圈钱,也可以说股价跟公司的关系是,公司利用股价来圈钱, 这时的股票既然已经和公司脱了关系,炒股还有什么意义? 答:股票是不可能和公司脱离关系的,除非公司倒闭破产了, 炒股是零和游戏,有人赚就有人亏, 包赚的就是公司了,因为他一上市,就已经赚够了,
四、一般买什么价位的股票赚钱?
1、首先股票不是以价位来衡量的,因为高价股也能赚钱,像现在的腾讯的股票是600多块,也可以赚钱,像现在的TCL只有不到3块,也不一定能赚钱。
2、一般投资分为价值投资和成长股投资:(1)成长股投资时:股票投资时发现价值,找到成长型的公司,与公司一起分享成长价值来赚钱。
(2)价值投资时,是发现经营稳定的蓝筹股,分红不错,这样享受公司分红来赚钱。
五、股票术语中,";倒差价";是什么意思?
看你买的股票有多少股咯
参考文档
下载:股票差价多少算挣钱.pdf《行业暂停上市股票一般多久》《股票涨幅过大停牌核查一般要多久》《一只刚买的股票多久能卖》下载:股票差价多少算挣钱.doc更多关于《股票差价多少算挣钱》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45119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