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股如何分红
美国股市与我国股市存在不同点很多,制度、政策也大不相同,发展时间、成熟度都存在差异,所以也就造成了诸多不同点存在。
美国股市是世界二级市场最为成熟的市场之一,按照国际惯例按照季度分红,当然也可以选择不分红之类的,像沃伦·巴菲特主导的上市公司伯克希尔就选择长年不分红,而表现在其股价上。
但一般情况每年上市公司赚到的利润有50%-70%用于现金分红,并且美国股市的分红方式只有现金分红,不存在送股的分红方式。
分红手续与我国股市分红手续一致,主要还是以公告为准,什么时间股权登记,什么时间除息,什么时间派息。
当然从分红的角度来讲,与我国多种分红方式较为不同,我国存在现金分红、转增股份分红两大类。
就此分红模式多年来还流行起了“高送转”行情,不过逐年发展,通过监管、打压,近两年的高送转已然很少很少。
近两年也是大力支持现金分红的模式,鼓励发展,对于“铁公鸡”式的上司公司给予“提醒”,并且诸多上市公司响应现金分红模式,以前的高送转也逐渐少了。
通常涉及美股分红的主要日期包括:● 派息宣布日(Day of Declaration):公司董事会宣布下次派发红利的公告日期,公告的内容包括派息的金额、派发的日期、股本登记日(Date of Record)等。
● 交易日与股票交割日:交易日是你买股票的日子,但是,买进股票的当日,你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必须等到钱(买股票的钱)、票(股票)两清后,你的名字才能记录在案,成为真正的股东,这一天称作交割日。
在美国,股票买卖的交割时间是3个交易日。
● 股本登记日(Date of Record):这是股东能够获得最新宣布的红利的最后股本登记日,比如说,公司宣布于3月16日派发季度红利,每股红利1.25美元,2月27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获得红利。
2月27日是可获得红利的股本登记日,若想获得3月16日的红利,按照美国的交割方式,你最晚应该提前3个交易日买入,以保证在2月27日完成交割登记在 册。
如果你在登记日的前一天2月26日买进公司股票,对不起,你拿不到3月16日公司派发的红利,因为你的交割日是在规定的股本登记日2月27日之后。
● 除息日(Ex-Dividend Date):除息日决定了什么时候买进或卖出股票可以获得红利。
对于买入股票的人来说,如果在除息日之前买入该股,则可以获得此次分红,如果在除息日当日或之后买入该股,则不能参与此次分红。
而对于卖出股票的人来说,在除息日之前卖出,则意味着放弃此次分红,但如果在除息日当日或之后卖出该股,则可获得此次红利。
除息日时,股价会根据所发的红利金额调整。
比如,此次红利为1美元,股价除息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是80美元,除息日开盘时股价要向下调整1美元,前一日的收盘价应从80美元调到79美元。
● 派息日(Payment Date):公司发放股息的日子,一般由证券公司代发。
二、美国股市对大股东有什么限制
《144号条例》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管、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获取证券者的减持行为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上述人士在卖出限制性证券时必须遵守慢走和披露程序。
如果你从公司关联方获得了限制性证券,并想向公众出售限制性或有控制权的证券,就需要同时符合《144号条例》列出的五个条件:首先,卖出前必须持有这些限制性证券一年,锁定期开始于购买这些证券并足额付清时,且仅适用于限制性证券。
第二,在抛售前必须公布证券发行方的最新信息。
这就意味着发行方必须编写定期财务报表,进行提前报备。
相较于我国的先减持后报备,美国的做法无疑能减少市场的抛压。
第三,一年锁定期满后,每三个月可以出售的股份数额不能超过同类已发行股份的1%或四周内平均周交易量(美国三大交易所交易)的较大者。
对于柜台交易的股票,包括在OTC场外市场和粉单市场交易的只能按1%的数额出售。
第四,此类出售必须在各方面都看作是常规的交易行为。
不能做广告,经纪人不能收取高于正常水平的佣金,以防止利益输送。
最后,美国证监会(SEC)特别突出对高级管理层、董事等内部交易的监管,要求此类人员每三个月的总交易额大于5万美元或交易量大于5000股,须向证监会提交书面申请。
刑事方面,美国的《144号条例》规定每违规一次就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面临着最多五年的监禁。
而我国尚未对相关的刑事责任做出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发展历程美国股票市场和股票投资的200年的发展大体经历过了四个历史时期。
一、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从18世纪末到1886年,美国股票市场初步得到发展。
二、第二个历史时期是从1886年——1929年,此一阶段美国股票市场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情况非常严重。
三、第三个历史时期是从1929年大萧条以后至1954年,美国股市开始进入重要的规范发展期。
四、第四个历史时期是从1954年--,机构投资迅速发展、美国股票市场进入现代投资时代。
交易品种1)股票 普通股和优先股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新股和股权再融资纳斯达克和场外柜台交易系统证券国际股票私人和私人投资公开股票 。
2)期权 汇率、指数和外汇期权。
3)债券、基金及其他工具。
参考资料来源:股票百科-美国股市
三、持股超5%的大股东减持为什么不公告
亲,您好,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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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占股5%以上的大股东和高管减持是不是必须通过大宗交易
是的,股东或高管坚持达到5%要上报
五、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六、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规定如下: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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