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投资股票、股权的离婚时如何分割
展开全部夫妻一方投资股票、股权的离婚时:(1)以夫妻一方的名义投资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人民法院可调解或判决双方各占一半份额。
(2)投资购买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内部股权的,应将全部股权处理给原持股人所有,由原持股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二、离婚时夫妻持股的一般形式是怎样的
一、仅有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即仅夫妻双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即二人公司、夫妻公司。
⒈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均分股份。
⒉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
⒊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但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最少为2人,一人公司须符合特殊条件,所以,持股方必须找到新的股东加入。
⒋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二、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第三人持股的有限公司。
三、股票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股票怎么分?
如果夫妻对共同财产没有约定,则她名下股票中的钱也属于共同财产。
但如果该款为婚前她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四、离婚时如何分割股票?
在夫妻感情好的时候,“我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
”但是,到了夫妻感情不好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股票作为财产,离婚时该什么分割这个要分为两种情况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怎么分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商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后,依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法院离婚,离婚股票怎么分如果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以某一日的股市价格计算相应的货币价额。
如果持有的是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因股份不能上市交易,无法确切掌握股份的市场价值,对此可以由双方竞价取得,也可以根据公司年终财务总结中的每股净资产额,确定股份价值并予以分割。
五、离婚时股票怎样分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对其股权的分割。
在分配股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股票具有财产权内容,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依照夫妻财产制中有关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股票有约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股票,双方对此又没有约定,依修改后的婚姻法,对于一方于婚前持有的股权,属一方个人拥有的财产。
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后的收益法律却没有明确规定其归属,我们认为婚后的股权收益作为投资收益属于一种孳息,该部分孳息符合法定共同财产制的规定,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然属于分配的范围。
(2)讼争的股票是否是可以转让的股票。
股票是否可以转让关系到下一步实际分割的进行。
现时发行的股票可以按是否向公众发行分为两种:如社会公众股和企业内部职工股。
前者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由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购买和操作。
后者是在企业进行股份改造时向本单位内部职工发行的股票。
两种股票的分割方式存在不同之处。
对于社会公众股,如果是记名的,一般应当分割给在股票上记名的一方所有,如果是无记名的股票,则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将股票判给了解股票知识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双方均具有这方面的知识,则可采取竞价的方式来确定股票所有权的归属。
对于内部职工股,由于其是限制流通的股票,根据有关规定,内部职工股不得在社会转让和交易。
因此,此类股票不应当分割给另一方所有,因为它只能由作为企业内部职工一方所有,具有一定的身份性。
另外,一般来说,内部股股权的转让在期限上也有限制,比如规定在公司配售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年后也只能在企业内部职工间转让。
因此,内部职工股一般宜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3)讼争股票的价格。
股票的价格与公司的收益联系比较紧密,股东可以通过持有股权而获得公司分红和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由于股票的价格总是处在不断涨跌中,所代表的权利不是一成不变的,原始的股份投入并不完全代表其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另外,股东除了因持有股票或者出资证明书而获得收益,还可以通过转让股票获得收益,而该转让股票的收益又与当时的市场利息率和股息率有关。
投资人可能会因为某支股票的行情好或者准确的抛售行为而获得利益。
由于股票价值的不确定性,而目前法律对此亦无明确规定,故股票价值标准如何确定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由法院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以处理。
我们在分割股票时,其实并不是分割股票本身,而是在分割股票所代表的利益。
因为股票作为有价证券是具有很大风险性的,股票分割后可能因为行情较好而获得较大的收益,也可能由于行情较差而遭受较大的损失。
因此,经过分割后的股票,如果一方因为股票价格见涨而有所收益,另一方不得要求持股方另外补偿;
反之,持股方如果因为股票价格暴跌而损失惨重,也不得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此才符合风险和利益均衡的原则。
股票的分割问题处理后,此时,持股人除了可以凭其所持的股票依法享有收益外,还能因此而享有法律规定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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