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22〕6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以下统称示范地区)实施。
(1)示范地区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3)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4)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示范地区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5)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纳税政策。

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公积需要交个税吗
留存收益转增资本公积需要交个税吗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者公司原股东追加投资;
二是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其中第二种转增资本途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在税法上应该如果进行税务处理?总是困扰不少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税务干部和财税中间机构人员,为了使广大财税人员厘清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相关涉税处理,笔者在此就相关的税收法律进行梳理,然后提出各自的税务处理办法。
(一)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企业的留存收益是体现在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留存收益转增资本主要是指盈余公积转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两种情况。
在现行公司法制度下,一般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公益金。
任意公益金主要是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公益金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
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盈余公积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增加公司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其涉税处理如下: 1、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涉税处理 (1)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
因此,对属于个人股东分得并再投入公司(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做为企业法人来说,只需缴纳增加的实收资本印花税,不需缴纳其他税款。
对于股东来说,则视同分配利润,个人股东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税款。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的规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20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股东为外籍个人的,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符合规定的免缴企业所得税。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四、请问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
盈余公积与资本公积不同,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取得的,而资本公积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来源,与企业的净利润无关。
盈余公积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两类。
公益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福利设施的支出,如购建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制企业按照税后利润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盈余公积。
公司制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是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企业提取的。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
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亏损时,应由企业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企业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期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提取盈余公积相对应的资金,一经提取形成盈余公积后,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盈余公积的用途,并不是指其实际占用形态,提取盈余公积也并不是单独将这部分资金从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抽出。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
如企业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实际是减少盈余公积留存的数额,以此抵补未弥补亏损的数额,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也只是减少盈余公积结存的数额,同时增加企业股本的数额,并不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
至于企业盈余公积的结存数,实际上只表现为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表明企业资金的一个来源而已,其形成的资产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资金,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实物资产,如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随同企业其他来源所形成的资金进行循环周转。

五、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有何规定
您好,资本公积要具体区分,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资本公积分配个人所得应该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取得送股或转增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取得送股或转增股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送股和转增股简介:一、送股也称股票股利。
是指股份公司对原有股东采取无偿派发股票的行为。
送股时,将上市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入股本账送股户,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现在的上市公司一般只将未分配利润部分送股。
送股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和资本化,表面上看,送股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因此而增长,其实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均无变化。
二、转增股是指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按权益折成股份转增,而送股是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以股利形式送股。
对公司来说转增很容易,送股要有足够的利润,对股民来说转和送带来的实际意义都一样,但我们可以通过这个衡量一个公司盈利能力的强弱。
送股和转股的区别还在于送股要缴税,此部分所得税由企业代缴,不会影响个人所得的股票数量。

七、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怎么缴税
1.金额差异应转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异 2.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视同利润分配给投资者,需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万 贷:实收资本 2700万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300万 缴税:借: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300万 贷:银行存款 300

八、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1、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的个人股东需要交点什么税,母公司有其75%的股份,那么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宣布利润转增资本的话,母公司采用成本法怎么做分录?,子公司怎么做分录?如果母公司的股东组成当中有个人股东,那么子公司的利润转增资本母公司需要暂时替个人股东缴纳那部分利润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说母公司以整体对子公司的转增资本进行控制所以就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要缴纳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答:母公司的个人股东无需交税。
因为母公司按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影响母公司个人股东的收益。
母公司相当于就转增资本金额的比例收取股利,按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法,公司收取股利,免税。
母公司成本法下无需做会计分录。
子公司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贷:股本所以,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2、如果我公司在2009年成立,而在10月左右下面的子公司有了很大部分的利润,能不能在未到年终的时候就对这部分利润进行利润转增资本,如果不能的话能不能采用其他的什么方法对子公司的实收资本进行增加;
答:可以在未到年终时对该部分利润进行利润转增资本。
因为平时的利润就已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中。
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对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增加,如新股东加入,或原股东增资等。
但要注意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上相关内容。
3、我们公司有大概25%的实收资本是个人投资的,如果在取得收入时是不是只要按照收入的25%*0.005缴纳“附征利息。
股息。
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还是说要按照收入的0.005缴纳这部分的税金? 答:你们的个人股东,只有在收到公司分派的现金股利时,才需要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按实际分派股利金额*10%代扣代缴。
与公司日常取得收入无关。
4、如果对子公司的转增资本的股东决议,是子公司相关的股东出具股东决议,那么母公司就是以整体的形式出具决议?还是说在子公司进行前还需要母公司进行内部决议后在对其出具同意增资的决议? 答:子公司转增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由股东会决定。
母公司及其他25%股权股东共同做出决议,且应由参加决议的股东的2/3以上票数通过(当然,这里,显然母公司说了算,但形式还要走的)。
该转增决议应属于母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所以,母公司的股东也应对其重大对外投资政策做出决议,同样需要参加决议的股东的2/3以上票数通过。
也就是说,应先由母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然后由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5、在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时,是不是要先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5%的任意盈余公积,我看到有些书中说其中转增资本的金额中必须有实收资本的25%以上的法定盈余公积必须留存不得转增资本,那么我实际应该怎么操作呢? 能不能税后利润全部转增资本,不计提各项盈余公积?答:子公司利润转增资本时,应先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
5%的任意盈余公积如公司有相关政策,也应先计提。
法定盈余公积也可以转增资本,但是,转增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如果你们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且股东会同意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则可以将税后利润全部转增资本。

九、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比如何交所得税?
1、用于弥补亏损。
公司发生亏损时,应由公司自行弥补。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
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转增资本。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
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169条) 4、一般在年报做完3个月内会计事务所验资时不要求再做一个净资产审计,否则要先出净资产审计报告,再做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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