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或年报增减多少需要提前预报
证券交易所一般要求增减幅度在50%以上就必须提前预报,对不在此范围内的没有强制要求。
二、上市公司财报较上一季有多大变化时需要提前预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1号----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三、创业板公司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如果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深交所提醒您:关注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及时了解相关公司业绩变化情况,做到及时准确判断和决策。
四、公司业绩预告制度的强制性要求,中小板和创业板也要满足吗?
中小板和创业板都有这个要求。
深交所和上交所在《上市规则》的“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中都规定: 11.3.1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创业板的要求甚至更加复杂和严格,深交所为此专门发布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可以参看其具体要求。
五、上市公司业绩增减超过50%是不是需要提前预报?
好象是没有,报的公司是好的,有些公司不到最后不说亏.
六、创业板交易规则?创业板股票涨跌幅度限制是多少?
创业板涨跌幅限制±10%,ST股票涨跌幅±5%,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44%。
七、证监会有没有规定企业利润增长多少必须预告
没有规定达到多少就需要预告,但是季报,半年报,年报以及这几个报的预报是上市公司有义务公告的。
八、
九、业绩预增多少才要公告?
根据两市交易所规定,通常业绩净利润为负、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与去年同比或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相比出现盈亏的,需要进行业绩预告。
详细要求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年修订)》的通知 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上市公司出现第11.3.1条第(二)项情形,且以每股收益作为比较基数较小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一)上一年年度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5元;
(二)上一期中期报告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3元;
(三)上一期年初至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等于0.04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值;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实现扭亏为盈。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 11.3.1 条第(二)项情形的, 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5 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3 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或者等于 0.04 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 11.3.1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三)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11.3.2 以下比较基数较小的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 11.3.1 条第(二)项情形的,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一)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虽为正值,但低于或者等于 0.05 元;
(二)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值虽为正值,但低于或者等于 0.03 元;
(三)上一年前三季度每股收益虽为正值,但低于或者等于 0.04 元;
11.3.3 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最近连续两年以上亏损的,应当于其后披露的首个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对前三季度和全年盈亏情况进行预告。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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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衣
发表于 2023-04-22 10:44回复 荿人网: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
热体
发表于 2023-04-21 10:20回复 石闻: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视频时间 00:36
张瑞敏
发表于 2023-04-19 16:27回复 陈明仁:法律分析: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
坂井三郎
发表于 2023-03-30 05:28回复 坂井三郎:上交所和深交所关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披露规则不同。一、深交所创业板业绩预告(没有强制要求)。主板、中小板业绩预告: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
工作反省
发表于 2023-03-18 14:16回复 陶斯:《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1 号》: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3 月 31 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 4 月份的,应当在 4 月 10 日之前披露第一。
柴国生
发表于 2023-03-17 14:57回复 吕青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6.2.2条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一)净利润为负;(二)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