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店业的印花税怎么 算
去税务局买印花税邮票贴在帐本上就行
二、餐饮服务合同 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酒店需要缴纳印花税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使用合法单据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共13个税目,其中包括10类合同、产权转移、账簿、证照的使用,不分行业的。
四、酒店印花税根据甚么来交?
依照收入来交印花税
五、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如何计缴印花税?
与境外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1、与境外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签订的合同,联合体各方应该以各自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金额,还是应该以合同总金额为基数计算贴花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规定: 六、关于对借款方与银团“多头”签订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
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
对这类借款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按上述规定,除签订借款合同应分别在所执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外,其他应税合同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 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在合同的签订时,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应按法规规定的税目税率计税贴花。
3、境内联合体公司有没有代扣代缴义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没有规定代扣代缴的义务。
因此,境内联合体公司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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