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三板股权质押是什么?有何政策规定?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二、新三板的股票可以质押吗
可以.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新三板股权质押的操作流程第一步: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仔细审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是否有对股东禁止股权质押和时间上的特殊规定2、在公司章程中核实出质人的身份名称、出资方式、金额等相关信息以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3、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4、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第二步: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第三步: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第四步:将该股权已经质押,不能再转让和重复质押股权,注明在公司章程和记载于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三、三板股可以股权质押吗
三板股可以股权质押。
不过三板股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四、新三板市场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何?
股权质押顾名思义就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总体情况据统计,自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6月30日,全国股转系统共有73家挂牌公司办理了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质押股数共66009.71万股,融资金额84730万元。
在82笔股权质押融资业务中,有62笔为纯股权质押融资,20笔为结合房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或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等的组合担保融资。
由于组合担保方式难以辨别股权在融资过程中体现的价值,也难以与相应的融资金额配比,因此下文仅对挂牌公司的纯股权质押行为进行分析。
挂牌公司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股权定价依据有每股净资产、股票发行时的价格和交易价格三种,但从统计数据看,大多数股权质押融资都采取每股净资产作为挂牌公司股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我们对57家挂牌公司62笔纯股权质押业务的统计,质押股数共49214.71万股,融资金额54810万元,平均融资额为884万元,平均质押率为60.96%。
二、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的主要特征(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日益活跃从办理股权质押融资的频率看,2022年第二季度挂牌公司只有3起股权质押行为,第三季度为5起,第四季度和2022年第一季度突破到10起以上,而2022年第二季度达到了28起。
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公司数量体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挂牌公司采用股权质押方式融入资金的行为日益活跃。
(二)挂牌公司股权质押率显著提高从2022年5月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出现第一笔股权质押业务开始,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挂牌公司共发生62笔股权质押业务,平均质押率为60.96%。
从质押率的变化趋势看,挂牌公司的平均质押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呈现出不断提高的态势。
特别是市场扩容到全国以来,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率有了跳跃式的提升。
这表明随着股转系统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挂牌公司认可度的不断提高,挂牌公司对于股权质押融资的议价能力也在逐渐增强。
(三)进行股权质押的挂牌公司行业分布广泛全国股转系统进行股权质押融资的57家挂牌公司共涉及信息技术等9个行业,分布较为广泛。
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制造业行业的公司占比最高,分别为18家和24家,二者占了进行股权质押的挂牌公司总数的70%以上比例。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全国股转系统这两种行业的挂牌公司基数最大,同时这两个行业技术革新迅速,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也更为融资机构所熟悉。
(四)轻资产挂牌公司获银行认可分析股权质押挂牌公司的资产构成状况发现,大部分公司为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固定资产占比较小的轻资产公司。
此类轻资产公司大多数科技含量较高,创造价值的核心不在于固定资产,而在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难以量化的资产。
轻资产企业由于缺少银行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从银行申请到贷款。
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前,其股权流动性较差,且定价相对困难,股权质押得不到银行的认可。
但在股转系统挂牌之后,公众公司的身份,流动性的增强和变现渠道的出现为公司质押的股权增加了保障,其股权质押融资行为也便得以顺利实现。
(五)质权人主体以银行为主,但逐渐趋于多元化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出现的初期,质权人主体较为单一,集中于少数的几家城市商业银行。
随着挂牌公司股权质押行为的活跃,质权人中出现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村镇银行、担保机构、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甚至是个人的身影,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质权人的多元化趋势显示了社会各界对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认可度的提高,挂牌公司的股权质押行为也有了更多的可选择余地。
五、新三板股权质押贷款怎么办理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下列资料: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大)会决议或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三、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股权发行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
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参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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