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对股票的减持行为进行详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如果已持有的股
股识吧

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什么意思

  阅读:5480次 点赞:81次 收藏:57次

一、股份支付这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如何理解这个限制性,是暂时不能交易而有一定禁售期吗?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对股票的减持行为进行详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如果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支付这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如何理解这个限制性,是暂时不能交易而有一定禁售期吗?


二、限制性股票的出售条件

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
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出售条件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什么意思

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他们都对应了一个上市公司股(期)权激励 制度。
由于上市公司经证监会批准可以对公司员工实行股权或期权激励,如果获得授予激励的员工离职,而股(期)权激励还没有实施,那么离职人员所对应的份额就相应的注销。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票方案的设计从国外的实践来看,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得条件;
二是出售条件,但一般来看,重点指向性很明确,是在第二个方面。
并且方案都是依照各个公司实际情况来设计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国外大多数公司是将一定的 股份数量无偿或者收取象征性费用后授予 激励对象,而在中国《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要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这就意味着在设计方案时对获得条件的设计只能是局限于该 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及指标。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什么意思


四、股份支付这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如何理解这个限制性,是暂时不能交易而有一定禁售期吗?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这里说的限制性,一般是激励对象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才可以从中获利

股份支付这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如何理解这个限制性,是暂时不能交易而有一定禁售期吗?


五、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限制性股票


六、证券法为什么对大股东买卖所持有的股票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为保护众多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对大股东在法定期限内买卖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由于大股东在决定公司重大问题上有较多的表决权,是证券法所规定的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内幕知情人。
为了防止其利用所持大比例股份的优势地位,通过频繁地买卖本公司的股票而影响公司的股票价格,损害其他小股东的利益,证券法专门规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反向进行股票买卖,其间必须间隔6个月的时间;
如果未间隔6个月,在该股票买卖中获取的收益,即差额收入,归该公司所有。
但有一种例外情况,即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发行,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时,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证券法为什么对大股东买卖所持有的股票作出限制性的规定?


七、证券法中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性规定

《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对股票的减持行为进行详细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如果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证券法中对减持行为做出了怎样的限制性规定


参考文档

下载: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pdf《股票理财资金追回需要多久》《股票跌停板后多久可以买入》《购买新发行股票多久可以卖》下载: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doc更多关于《我国限制性股票是如何规范的》的文档...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