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外国人在境内和境内两家公司担任短期的顾问、培训、调试新机器等工作,请问该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外国人来中国境内短期工作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证? 并不是说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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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股票收益如何交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境外有价证券,盈利后是否需在国内上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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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 某外国人在境内和境内两家公司担任短期的顾问、培训、调试新机器等工作,请问该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外国人来中国境内短期工作是否需要申请工作证? 

并不是说逗留多少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是说逗留超过多少天,需要就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管逗留多少天,都需要就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就境外的收入合并纳税,那就看是否符合中国居民纳税人的规定条件。
2、 续上一个问题,前提某外国人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一,如果该外国人的工资先由境外公司支付,然后境内公司以培训费或安装修理费的名义还给境外公司,请问该外国人是否就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假设二,如果境内企业直接支付工资给该外国人,是否就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假设一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境内企业支付给境外公司相关培训费的时候,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假设二是肯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3、 某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公司同时担任职务,如:董事、经理或技术人员等,经常往返与境内和境外公司执行任务,请问在境内逗留多少天需要交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在境内公司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领取工资?还有在境内任职期间是否一定要申请工作证? 这在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凡是中国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在中国缴税。
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居住满一年构成为中国居民纳税人的,会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如果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但不满五年的,其境外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或负担)的部分在中国纳税,境外支付部分免税;
如果居住满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应合并其境内和境外所得在中国纳税;
不满一年的,其境外所得免税,仅就境内所得纳税;
不满90天或183天的,其境外的所得免税,境内所得,仅就由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的部分纳税,由境外雇主支付的部分免税。
4、 某外国人在境内任职时既取得一定的月薪同时又取得了其他一些生活津贴,如:公司支付给他的一定数额的房租费、机票费等,是否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还有其他费用是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吗?同时这些费用有没有支付的限额? 这些房租费、机票费这些是有免税规定的,国家税务总局有文件规定,支付给外国公民的住房补贴、探亲补贴等是可以免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扣除,具体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hi.baidu*/lthero/blog/item/2bfa1d2317d03a4f93580750.html

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投资股票所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股票交易过程中要收取一些税费,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有哪些费用,简单的说,交易过程中的税费包括佣金、过户费以及印花税。
其中佣金中还包含着经手费和证管费(深交所称监管费)。
  费用内容  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 。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双边征收改为向出让方单边征收。
受让者不再缴纳印花税。
投资者在买卖成交后支付给财税部门的税收。
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实际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税收由券商代扣后由交易所统一代缴。
债券与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项税收。
  2.证管费:约为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
B股,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01%;
基金,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975%;
权证,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045%。
  A股2、3项收费合计称为交易规费,合计收取成交金额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佣金中。
  4.过户费(仅上海股票收取):这是指股票成交后,更换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
由于我国两家交易所不同的运作方式,上海股票采取的是”中央登记、统一托管“,所以此费用只在投资者进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费用,深股交易时无此费用。
此费用按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况下,券商对大资金量、交易量的客户会给予降低佣金率的优惠,因此,资金量大、交易频繁的客户可自己去和证券部申请。
另外,券商还会依客户是采取电话交易、网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佣金率,一般来说,网上交易收取的佣金较低。
  另外,部分地方还收委托费。
这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一般按笔计算(由证券公司营业部决定收不收,证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竞争,大多取消这项,比如大城市,证券公司少的地方,营业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笔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镇)

公司投资股票所得的收益,如何纳税?


三、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7年《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股权重组是指:企业的股东(投资者)或股东持有的股份金额或比例发生变更,具体包括,(1)股权转让,即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2)增资扩股,即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
企业的股权重组,是其股东的投资或交易行为,属于企业股权结构的重组,不影响企业的存续性;
企业不须经清算程序;
企业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在股权重组后继续有效。
对股权重组涉及的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股权转让收益的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应依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或扣缴所得税。
中国境内企业转让股权或股份的损失,可在其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
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基金等股东留存收益的,股权转让人随转让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以不超过被持股企业帐面的分属为股权转让人的实有金额为限),属于该股权转让人的投资收益额,不计为股权转让价。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东(投资者)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收购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二)股票发行溢价的处理 企业发行股票,其发行价格高于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为企业的股东权益,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所得税;
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应纳税清算所得。
(三)以利润(股息)购买股票适用再投资退税优惠的限定 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取的利润(股息)购买本企业股票(包括配股)或其他企业股票,不适用税法有关再投资退税的优惠规定。
(四)股权重组的企业有关税务事项的处理 对企业在股权重组前后的营业活动应作为延续的营业活动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在股权重组后,依有关法律规定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或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对其有关事项进行以下税务处理: 1.企业不得按为实现股权重组而对有关资产等项目进行评估的价值,调整其各项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帐面价值。
凡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应在计算申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本规定第1条有关企业合并的资产计价的处理款项中规定的方法予以调整。
2.企业按照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可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待遇,不因股权重组而改变。
股权重组后,企业就其尚未享受期满的税上优惠继续享受至期满,不得重新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3.企业在股权重组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法第11条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的剩余期限内,在股权重组后逐年延续弥补。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税收如何处理?


四、向境外分派红利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外商独资企业2008年分派2007年度

向境外分派红利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海外投资收益,需要在国内交税不。如果要交又怎么交

个人在海外投资收益,需要在国内缴纳所得税,按照比例税率20%乘以在国外的投资收益所得,减去在国外已经依照当地法律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款,差额即为在国内需要缴纳的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七条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海外投资收益,需要在国内交税不。如果要交又怎么交


六、请各位高手指点:这样的收益可以确认为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怎样理解: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1、“符合条件”(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投资到“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在一年(12个月)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请各位高手指点:这样的收益可以确认为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吗?


七、请问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获得的利润,怎样交缴企业所得税?

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获得的利润,不管汇不汇入境内,都要缴纳所得税的(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时也会在审计报告中批露的),一般在年终时缴纳。

请问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获得的利润,怎样交缴企业所得税?


八、个人投资境外有价证券,盈利后是否需在国内上税?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二处或者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个人投资境外有价证券,盈利后是否需在国内上税?


九、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文档

下载:境外股票收益如何交企业所得税.pdf《转账到股票信用账户上要多久》《股票的牛市和熊市周期是多久》《股票abc调整一般调整多久》下载:境外股票收益如何交企业所得税.doc更多关于《境外股票收益如何交企业所得税》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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