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操作减资怎么操作?
需要营业执照和公章,还有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登报,登完报在做减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叫股本,非股份有限公司叫实收资本。
减资指减少注册资本。
收购本公司股票: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注销库存股: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贷:库存股
三、如何办理公司资本减资
有限公司减资条件:(减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有限公司减资需要的资料:1、公司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3、原股东减少抢持股比例声明文件(按当地工商局要求填写)4、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先股东会会议讨论并形成书面决议,再根据书面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持决议书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材料可按当地的工商要求提供),进行减资公告(此项工作各地做法不一,有的要求先公告后变更。
有的没有要求公告就会变更。
但变更后必须公告。
)
四、
五、股份有限公司减资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六、公司减资是按什么额度减资
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以收购本公司股票的形式减资的,应按照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减少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以及“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照股票面值,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按会计制度执行,资本(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七、企业要减资怎么操作
公司进行减资时,往往会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的情况出现。
因此,公司进行减少资本决议后,需要及时同时债权人,以便对债券人利益进行保护。
这种行为是公司减资时必须进行的,也是法律法规对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需要做登报公告;
关于减资公告可以参考下列格式: XX市XX公司减资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XX市XX公司将注册资金由XXX万减至XXX万元,现予以公告,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XX市XX有限公司X年X月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参考文档
下载: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减资.pdf《债券持有多久变股票》《证券转股票多久到账》《股票定增后多久通过》《股票转让后多久有消息》下载: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减资.doc更多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怎样减资》的文档...声明: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股识吧】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gupiaozhishiba.com/article/31646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