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认股权也叫优先认缴权或股票先买权,是公司增发新股时为保护老股东的利益而赋予老股东的一种特权。  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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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获得股票优先权~什么是优先认股?优先认股和优先认股权的概念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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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优先认股?优先认股和优先认股权的概念分别是?

优先认股权也叫优先认缴权或股票先买权,是公司增发新股时为保护老股东的利益而赋予老股东的一种特权。
  优先认股权是普通股股东的优惠权,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看涨,拥有优先认股权的老股东可以按低于股票市价的特定价格购买公司新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
其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证书,写明他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数量多少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规定比例求得。
一般来说,新股票的定价低于股票市价,从而使优先认股权具有价值。
股东可以行使该权利,也可以转让他人。
  优先认股这种权利可以分为两类:  1、股东在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当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时,公司现有股东有优先根据其持有的股票在已发行股票中所占比例购买相应新股票的权利。
  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优先认股权通常在某一股权登记日前颁发。
在此之前购买的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或说此时的股票的市场价格含有分享新发行股票的优先权,因此称为“附权优先认股权”,其价值可由下式求得。
  M-(RN S)=R (1)  式中:  M为附权股票的市价;
R为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N为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股权数;
S为新股票的认购价。
 该式可作以下解释: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购买1股股票,应该付出市价M,同时也获得1股权;
投资者也可购买申购l股新股所需的若干股权,价格为及RN,并且付出每股认购价S的金额。
这两种选择都可获得1股股票,唯一差别在于,前一种选择多获得l股权。
因此,这两种选择的成本差额,即M-(RN S),必然等于股权价值R。
  重写方程,可得  R=(M-S)/(N+1) (2)  例:如果分配给现有股东的新发行股票与原有股票的比例为1:5,每股认购价格为30元,原有股票每股市价为40元,则在股权登记日前此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为  (40-30)/(5+1)=1.674元  于是,无优先认股权的股票价格将下降到:  40-1.67=38.33(元)  除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在股权登记日以后,股票的市场价格中将不再含有新发行股票的认购权,其优先认股权的价值也按比例下降,此时就被称为“除权优先认股权”。
其价值可由下式得到。
  M-(RN S)=0 (3)  式中:  M为除权股票的市价;
R为附权优先认股权的价值;
N为购买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数;
S看为新股票的认购价。
 此式原理与公式(1)完全一致。
投资者可在公开市场购买1股股票,付出成本M,或者,他可购买申购1股股票所需的认股权,并付出 l股的认购金额,其总成本为RN S。
这两种选择完全相同,都是为投资者提供l股股票,因此成本应是相同的,其差额为0。
  把公式(3)进行改写,可得:  R=(M-S)/N (4)  在前面例子中,除权后,队股权的价值应为  (38.33-30)/5=1.666(元)  优先认股权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它能提供较大程度的杠杆作用,就是说优先认股权的价格要比其可购买的股票的价格的增长或减小的速度快得多。
比如说,某公司股票在除权之后价格为15元,其优先认股权的认购价格为5元,认购比率为1:4,则其优先认股权的价格为(15-5)/4=2.5元。
假定公司收益改善的良好前景使股票价格上升到30元,增长100%,则优先认股权的价格为(30-5)/4=6.25元,增长(6.25 5-2.5 5)/2.5=150%,远快于股票价格的增长速度。

什么是优先认股?优先认股和优先认股权的概念分别是?


二、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哪些方面?

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哪些方面?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股权转让项目中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办法(试行)》(沪联产交[2022]021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公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转让的知情权、保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提高产权交易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及其操作细则等产权交易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其他股东”,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中标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该标的公司中除转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优先权”),指产权交易合同除却价格因素之外的其他交易条件都成就且同等的前提下,其他股东就价格因素行使优先购买权(以下简称“行权”)。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
第五条 为了保障其他股东更便捷、更高效地行权,联交所提供多种行权方式供其他股东选择适用。
其他股东与转让方协商之后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行权:(一)由普通竞买人首先进行一次报价、多次报价、网络动态报价或其他公开竞价方式,并将该竞价中的最后报价作为行权价格;
(二)以普通竞买人的竞买方式参与多次报价,以此行权;
(三)参与多次报价或拍卖,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关于在拍卖中行权的规定行权。
第六条 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委托的经纪会员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产权交易规则、联交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及时告知委托方交易程序及项目进度、配合委托方制作交易材料、督促委托方履行交易义务等,尽到勤勉之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


四、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原有股东享有的优先购买权,涉及到国有产权转让时,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有条件的。
首先,公司股东会在讨论并作出某国有股东转让出资事项的决议时,有受让意愿的股东应当在同意转让的同时,明确表示保留对该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尔后,当国有产权进场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意愿人时,有受让意愿的股东在符合受让人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同样应当在挂牌的有效期内提出受让申请(否则,因不作为而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再次,在竞买过程中,有受让意愿的股东与其他受让意愿人一样,还需对出让人的要约作出承诺,在同等条件下(通常是指受让价格),方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原有股东表示保留优先购买权和明确提出受让申请后,可以在竞买价格上实现优先购买权。
竞买方式采用一次报价法的,原有股东必须用书面形式(密封呈送交易所)确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上限价和报价,如其他竞买人的报价低于或等于原有股东报价的,则原有股东以报价取得受让权;
若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原有股东的报价但却低于行权上限价的,则原有股东即以其行权上限价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其他竞买人的报价高于行权上限价的,则原股东即失去优先购买权。

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股份公司发行优先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优先股是指与普通股相比,在分配收益及分配剩余资产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的股份。
但优先股事先确定的红利率能否实现有赖于公司能否有盈利及盈利是否足以保证优先股红利获取,盈利不足或无盈利时优先股是无法保证的。
宏达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承诺不论公司是否盈利,都按固定利率支付股利,这违背了法律规定。
此外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股东会的表决权,宏达公司承诺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也是错误的。
《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越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股份公司发行优先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参考文档

下载:怎样获得股票优先权.pdf《股票手机开户一般要多久给账号》《买股票买多久可以赎回》《川恒转债多久变成股票》《农业银行股票一般持有多久分红》下载:怎样获得股票优先权.doc更多关于《怎样获得股票优先权》的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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